最近,最近在网上看到一则消息,全国政协委员周委员提出了一项建议——废除劳务派遣制度!
这消息一出,引起很多人的共鸣。
为什么这个提议能引发如此大的反响?今天咱就聊聊,劳务派遣到底是个什么制度?它为什么会引起这么多人排斥,要是真废了,对打工人有什么好处。
一、劳务派遣是什么?
说白了,就是一种“借人干活”的套路。你在一个公司上班,干的也是那儿的活儿,每天打卡、加班、开会,一个不落。可一说到签合同、发工资,嘿,签的是另一家劳务公司的名儿,工资也是那边发。你在的公司把钱给劳务公司,劳务公司自己先扣下一部分,剩下的才给你。你说气不气人?
这种模式当初是干嘛用的呢?是为了帮企业解决一时半会儿缺人手的问题,按法律规定,只能在“临时、辅助、替代”这种岗位上用。意思就是说,不能把人家当正式工使,却按临时工待。
二、这制度为啥非得废除?
一句话,它早就变味了!这些年,劳务派遣简直成了“坑人三件套”:
第一,工资被层层扒皮。
你干着和别人一样的活儿,拿的钱却少一大截。劳务公司就是靠“人头费”活着,给你发一块,自己先抽两三毛。这种中间商赚差价,凭啥?
第二,出事没人管,维权像踢皮球。
你要是在工地上受了伤,找公司,公司说“你去找用工单位”;找用工单位,人家说“你又不是我们的人”。两边推来推去,你一个人干瞪眼。
第三,干一辈子也是个“外人”。
劳务工没有培训,没有晋升机会,哪怕你在这个单位干了十年,也是临时工。哪天单位不想要你了,连个招呼都不用打。这哪里是工作,这是被人当抹布使!
周世虹委员也说了,现在的劳务派遣早就不是“临时用一下”的问题了。有些单位,正式工没几个,派遣工倒是占了一大半。企业为了省钱,就把这种本该是临时用的方式,当成家常便饭。
更过分的是,有的企业还搞什么“逆向派遣”——逼着原来的员工跟劳务公司签合同,然后再把人派回原岗位上班。这样一来,企业省了社保、省了责任,工资还能随便降。你说这叫什么事?同样一个活儿,正式工拿五千,派遣工拿三千,中间那两千去哪了?大家心里都有数。
说白了,劳动者被当成了“二等公民”,企业倒是甩了包袱,这公平吗?
三、废除之后,对咱有啥好处?
要是真的把这制度废了,咱打工人的日子能好过不少:
头一条,收入更实在了。
没有中间商赚差价,你干多少活儿,单位就该给你发多少钱。再也不用担心工资被“抽成”。
第二条,权益有人管了。
合同直接和企业签,社保、工伤、年假这些,想躲都躲不掉。以后再出了事,责任也跑不了,找谁就是谁。
第三条,也有奔头了。
不再是“临时工”,你也能参加培训,也有晋升的机会。干得好就有希望,不会再被身份卡住。
第四条,纠纷少了,维权也顺了。
以前一出事,两边踢皮球,你一个人被夹在中间,又气又急。以后责任一清二楚,腰杆也能挺直了。
说到底,周委员这个建议,真的是戳中了痛点。企业要是真缺人手,完全可以走正规的外包路子,而不是借着劳务派遣的名头来压榨人。
这建议要是真能落地,对咱普通劳动者来说,那可真是天大的好事!希望有关部门能早点研究、早点推进,把这个“坑人制度”彻底废了,让咱也能堂堂正正地上班、体面地挣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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