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我是胖胖。
一本胖胖不敢提名字的书里,曾经深刻提到一个观点:
当一种语言被系统地用于遮蔽现实,而非描述现实,整个社会的认知基础就开始松动。人们不再相信语言能够传递真实,转而相信每一句表态背后都有其相反的实质含义。长此以往,信任崩解,公共话语失去功能,社会陷入一种慢性的语言虚无主义。
聊聊一盏不亮的路灯,和一句不该说出口的话:
这事本身没有任何值得大书特书之处,路灯是公共财产,维护是职责,举报损坏情况,是权利的正当行使,也是公共治理中最基础的信息反馈。
如果每一个发现路灯不亮的人都去反映,路灯会修得更快,道路会更安全,钱也会用得更有效率。
一边是否认,各执一词,没有录像,没有证人,但是,不知道是哪位工作人员没有经过充分的培训,还是说习惯性说出这样一句话:
有一个词需要首先被拆解,负面消息。
在说话者的语境里,“负面消息”指的是什么?是虚假信息吗?是造谣诽谤吗?
如果是,那么正确的表述应该是“让他不要散布谣言”或者“让他不要发布不实信息”。
但说话者没有这样说,他说的是“负面消息”。
请问,“负面”,是相对于什么而言的负面?
相对于形象而言的负面?
还是相对于希望呈现于公众的那副面孔而言的负面?
换句话说,负面消息在这里的实质含义,是对部分人不利的消息——无论这消息是否属实。
路灯坏了,这是事实,路灯坏了被人在网上曝光,这是正当权利,却被认为“负面消息”。
好像问题的存在本身不是问题,问题被公开才是问题。
我看到一种解决问题的本末倒置,一种颠倒,工作目标从解决具体问题悄悄滑移为消解问题的能见度,这对么?
路灯坏了,要修,但修之前,更重要的是确保这件事不要传开,不要上网,不要引发讨论。
问题可以存在,但问题必须在系统内部消化,不能外溢。
语言在这里不是在描述现实,而是在覆盖现实。
当然,我们必须承认一个点,黄先生所描述的,我们也没有充分证据加以核实。
但是,那句话,是真实存在的!
退一万步讲,黄先生有做错?做错了什么?
他发现路灯坏了。他去反映,问题确有其事,这说明黄先生的反映是正确的、有效的、有益于公共利益的。
行使表达权利的行为,他没有造谣,没有诽谤,反映的是客观存在的公共设施损坏问题。
好像在这个逻辑里,解决问题是手段,平息舆情才是目的。
按理说,应该感谢这位提供了有效信息的黄先生,而不是设法让他闭嘴。
如果上门真的只是普通协调工作,那么协调的内容是什么?
是向村民通报路灯维修进度吗?是感谢村民提供有效的信息吗?还是……
当另一个村民发现另一盏坏掉的路灯,他会怎么做?他听说了黄先生的遭遇,他会怎么想?
这件事本不应该需要任何勇气。
但在它实际上需要勇气的地方,它就成了一种值得被记录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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