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随着《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正式施行,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迎来了新的法治保障。然而,在重庆市梁平区,原重庆金桂旅业开发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重庆双桂田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原股东曹家福、曹爱苹父女,却在这份保障出台之后一直多方奔走呼号。

2026年4月15日,他们向重庆市委书记袁家军等领导发出网络实名举报信,指控重庆丰之瑞农业有限公司(原梁平县新城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伙同当地个别官员,在十八年前通过胁迫签约、伪造公文等手段,将他们估值上亿元的优质文旅资产以250万元的名义强行侵吞。值得注意的是,这250万元所谓的“收购款”自始至终并未支付,构成实质上的“零对价”侵占。

曹家父女的网络实名举报信截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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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家父女的网络实名举报信截屏

这起跨越近二十年的陈年旧案,揭开了当年梁平文旅产业起步阶段一段令人唏嘘的往事。

时针拨回2003年,曹家福与女儿曹爱苹创办了金桂公司,并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投资建设了双桂堂游客接待中心和双桂湖旅游度假村项目。那时的金桂公司是当地的明星企业,不仅拥有15.2亩的商业用地和成熟的二星级宾馆,更接手了占地138.24亩的双桂湖项目,新建了17500平方米的“颐养中心”,入住客户曾达700多人。举报材料显示,截至2008年5月,金桂公司的总资产时价超过1.4亿元,即便扣除约3900万元的负债,净资产也高达1亿元之巨。

但是,一场突如其来的“帮扶”彻底改变了企业的命运。因双桂湖项目后期建设投入较大,金桂公司现金流出现紧张局面。2007年6月,时任梁平县常务副县长徐运征以“维护社会稳定、帮扶企业发展”的名义,带领公安、工商、审计、民政、银监、国土等八个部门的人员入驻金桂公司。原本指望政府纾困的企业主曹家福,迎来的却是长达数月的施压。

据曹家福回忆,当多家意向合作方前来考察时,均被政府入驻人员以各种理由劝退。当徐运征正式提出由政府下属的新城公司收购企业时,遭到了曹家福的断然拒绝。曹家福曾明确表示:“只要落实融资政策,企业就能渡过难关,绝不同意政府收购。”面对威胁,他甚至强硬回应:“即使公司申请破产,我也不会同意政府收购。”

拒绝并未换来公平对话,反而招致了更为强势的逼迫。举报信详细描述了三次惊心动魄的签字场景:2008年4月18日,徐运征通知曹家福到县政府签署协议,因协议未涉及股权转让价格,曹当场拒绝;4月25日,徐运征在办公室再次拿出无价格合同,曹家福再次拒绝,徐当即威胁:“你尽快签,今天只有你、我、何一波(时任副县长兼公安局局长)在,关起门来说,如果你不签,那我们就换个地方说这个事!”最终,在4月30日,迫于“换个地方说这个事”的压力,曹家福签署了一份没有股权转让价格条款的《股权转让协议》,同时还被要求确认了一份未经第三方审计、由政府单方制作的资产负债明细表。

这份被强迫签署的明细表,后来成为了吞噬巨额资产的关键证据。在随后的工商变更中,新城公司利用伪造的含有250万元转让价格的协议和收款收据,完成了股权变更。事实却远比表面看起来更加恶劣。曹家福父女在2010年因诉讼纠纷查询档案时才震惊地发现,早在2008年4月17日,即曹家福被叫去签字的前一天,梁平县人民政府便已下文决定以250万元收购其股权。但讽刺的是,新城公司在法庭上竟当庭承认,相关协议和收据确系“伪造”用于变更登记,且县财政局并未实际拨付这笔款项。这意味着,曹家福父女在未收到一分钱的情况下,失去了价值上亿的资产。

伪造的股权转让款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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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的股权转让款收据

如今,昔日的金桂公司资产已被更名为重庆丰之瑞农业有限公司的企业持有。据举报人估算,这些资产现值已超过4.2亿元,仅138.24亩商业土地现价就高达2.76亿元,加上新建的老年公寓等建筑,价值惊人。从1亿元净资产到“零对价”强占,再到如今的4.2亿元,这中间巨大的利益落差,成为了这对父女心头无法愈合的伤口。当年移交时,时任县旅游局局长彭坤甚至在双桂堂接待中心宣布:“双桂湖项目暂时由县民政局代管,双桂堂接待中心暂时由县旅游局代管。”这种行政命令式的代管,直接实现了企业经营权的无缝转移。

曹家福、曹爱苹在举报信中恳请有权部门彻查当年的“伪造”行为,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追查那笔并未支付的250万元财政资金去向,并责令现资产持有方返还被侵吞的财产及资金占用利息。这起案件不仅关乎一对父女的企业家公道,更折射出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如何对待历史遗留问题、如何切实保护民营企业产权的重要命题。随着《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实施,这桩陈年旧案能否迎来转机,风雷财经将持续关注。

曹家福、曹爱苹实名举报信的核心内容——

曹家福、曹爱苹实名举报信的核心内容——

2003年2月13日,重庆金桂旅业开发有限公司成立,公司经营范围为旅游业综合开发,法定代表人为曹家福,初始注册资本金为50万元,股东为重庆市梁平县(现梁平区,下同)旅游协会(持股20%)、胡岛靖(持股20%)、曹家福(持股60%)。此后,经增资、股权变更,截至2008年5月16日,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50万元,股东为曹家福(持股71%)、曹爱苹(曹家福之女,持股29%)。
2003年3月25日,梁平县建设委员会出具《工程选址意见通知书》(重规选梁平字〔2003〕17号),同意金桂公司投资建设双桂堂游客接待中心(以下称“双桂堂接待中心”)。其后,双桂堂接待中心投资建设,并于2003年12月5日获梁平县环境保护局批准进行试运营(渝(梁)环试〔2003〕41号)。建成后,双桂堂接待中心占地15.2亩,包含一家二星级宾馆(建筑面积2147㎡)、停车场等配套设施。

双桂堂接待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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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桂堂接待中心

  • 2005年6月8日,梁平县招商办公室发布关于重庆市双桂湖节水灌溉技术中心(以下称“双桂湖项目”)的转让公告,后未能顺利转让。2005年7月8日,梁平县招商办公室发布关于双桂湖项目的招商公告,亦未能成功招商。双桂湖项目接连转让、招商未果,梁平县旅游局相关人员主动联系曹家福,希望金桂公司接手该项目为县政府解决招商难题,并称县政府将在投资方接手双桂湖项目后在企业筹融资、税收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2005年7月25日,金桂公司与梁平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开发重庆市双桂湖旅游度假村及其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合同》后正式接手双桂湖项目。此时双桂湖项目包含占地138.24亩、已建成总建筑面积11266㎡的5栋别墅(建筑面积3141㎡)、2栋主体结构完工的宾馆(建筑面积8125㎡)。
  • 2005年8月4日,中共梁平县委、梁平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2005年重点建设项目安排方案的通知》,双桂湖节水灌溉技术中心(旅游度假村)项目位于重点建设项目之列。
    金桂公司接手双桂湖项目后,新建17500㎡二星级老年公寓,装修完毕投入使用并以“颐养中心”名义对外运营。截至2008年5月,“颐养中心”入住客户达700多名。因双桂湖项目后期建设投入较大,金桂公司出现现金流紧张局面,金桂公司向重庆市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信用社仅支持贷款700万元,且要求以金桂公司全部资产、曹家福个人名下的商业用房作抵押。

双桂湖颐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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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桂湖颐养中心

2007年6月,时任梁平县常务副县长徐运征以维护社会稳定、帮扶企业发展的名义,带领8个部门(公安、工商、旅游、民政、银监、审计、财政、国土)相关人员(以下称“入驻人员”)入驻金桂公司。
因信用社发放的700万元贷款无法解决金桂公司现金流问题,金桂公司寻求合作方联合开发建设双桂湖后期项目,3批合作方前来考察均有意投资但皆因政府入驻人员劝退而告终。此后,徐运征及入驻人员多次开会讨论收购金桂公司。在一次有曹家福参加的会议上,徐运征向曹家福正式提出收购金桂公司,曹当场拒绝。曹家福说:“公司目前的现金流问题只是暂时的,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如果政府能够落实对重点项目融资政策、金融机构提供足额贷款,金桂公司就能顺利渡过难关。退一万步来说,如果企业实在资不抵债难以为继,即使公司申请破产,我也不会同意政府收购。”徐运征回复:“我们不会让金桂公司破产,也不会让你走破产程序,即使你申请破产法院也不会让金桂公司破产。”
2008年4月18日,徐运征通知曹家福到县政府签署金桂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方为新城公司,徐运征以及政府入驻人员在场。因协议未涉及股权转让价格,曹家福拒绝签署。
2008年4月25日,徐运征第二次通知曹家福到其县政府办公室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曹家福到徐运征办公室后见合同内容与2008年4月18日的一致,仍无股权转让价格条款,再次拒绝签署。徐运征说:“你尽快签,今天只有你、我、何一波(时任副县长兼公安局局长)在,关起门来说,如果你不签,那我们就换个地方说这个事!”曹家福表示无转让价格条款无论如何他都不会签署,随即离开了徐运征办公室。
2008年4月30日,徐运征第三次通知曹家福到其办公室签署转让协议,电话中徐运征责问“你还不来签协议吗?!”迫于“换个地方说这个事”压力,曹家福签署了并无转让价格条款的《股权转让协议》,同时还被徐运征要求签署确认了一份徐及政府入驻人员单方制作且未经第三方审计的资产负债明细表。徐运征当时称转让价格待确定后再另行通知。
2008年5月,时任县旅游局局长彭坤在双桂堂接待中心举办的招待会上宣布:双桂湖项目暂时由县民政局代管,双桂堂接待中心暂时由县旅游局代管。至此,金桂公司资产完成移交。
金桂公司资产移交后,股东曹家福、曹爱苹一直未收到股权转让款,直到2010年6月因金桂公司诉讼纠纷,曹家福、曹爱苹才得知:2008年4月17日梁平县人民政府作出了梁平府函〔2008〕41号文件,2008年6月12日梁平县人民政府作出了梁平府发〔2008〕37号文件、新城公司作出梁平新城建投〔2008〕3号文件,2008年6月13日梁平县财政局亦作出梁平财发〔2008〕127号文件,均决定新城公司以250万元收购金桂公司二股东的全部股权(曹家福股权人民币177.50万元和曹爱苹股权人民币72.50万元);此后,新城公司向工商行政部门提交上述文件、“伪造”含有股权转让价款250万元的《股权转让协议》、曹家福接收177.50万元股权转让款的收据、曹爱苹接收72.50万元股权转让款的收据,将金桂公司股东变更为新城公司。
曹家福、曹爱苹知悉后,提起诉讼要求新城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庭上,新城公司未对梁平府函〔2008〕41号、梁平府发〔2008〕37号、梁平新城建投〔2008〕3号、梁平财发〔2008〕127号等文件质证。同时,新城公司坚称:财政局未将250万元支付给新城公司,含有股权转让价款250万元的《股权转让协议》、曹家福接收177.50万元股权转让款的收据、曹爱苹接收72.50万元股权转让款的收据,亦系公司为变更登记而“伪造”。一审、二审法院均以曹家福2008年4月30日签署的资产负债明细表中显示资产与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之和持平、股权价值为零,驳回了曹家福、曹爱苹的诉讼请求。
举报人近日通过梁平区档案馆查询,当年梁平新城建投〔2008〕3号、梁平财发〔2008〕127号文件——《梁平县财政局关于同意梁平新城区投资开发公司全额收购重庆金桂旅业开发有限公司股份的批复》真实存在。其中,县财政局的批复显示:梁平县财政局经研究决定同意梁平新城区投资开发公司以货币资金250万元全额收购重庆金桂旅业开发有限公司曹家福股份(人民币177.50万元)和曹爱苹股份(72.50万元)。

梁平县财政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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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县财政局文件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党和国家始终坚持依法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2025年,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民营经济促进法》,民营企业权益的保护更上新台阶。
举报人投资成立金桂公司并响应政府投资旅游业的号召投资建设了双桂堂接待中心和双桂湖项目。2003年时任重庆市委书记黄镇东、副市长余远牧到此视察,给予了充分肯定。2005年5月金桂公司进行了资产重组,这是重庆市民营资本进入梁平旅游业的第一家。然而,徐运征等政府人员以帮扶企业为名进驻金桂公司后,以新城公司收购名义胁迫举报人曹家福签订无股权转让价款的股权转让协议、单方制作且未经合法审计的资产负债明细表,有预谋地制造金桂公司资产为零的假象;此后,新城公司“伪造”股权转让协议和举报人接收股权转让款收据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至此,徐运征等人以及新城公司在实际和名义上完成强行掠夺、霸占、侵吞金桂公司资产时价上亿元。资产现价值约42029.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