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证监会部署了2026年打击和防范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和持续巩固新“国九条”以来打击和防范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工作成效,一体推进“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市场生态加速形成。
证监会介绍,本次专项行动更加突出早发现、强防范、优机制三项目标,一体推进发现、惩处、退市、投保有机衔接,聚焦四方面重点任务:
一是进一步严密监管发现网络。优化分类监管,加强预警信号常态化监测排查。强化监管大数据仓库信息查询,强化财务舞弊监管AI大模型应用。加快建设财务舞弊非现场监测和发现中心,加快建设第三方配合造假监测中心。
二是进一步落实严惩重罚要求。坚决落实造假退市、占用偿还、退市不免责的监管要求。坚决向公安机关移送一批涉嫌欺诈发行、违规披露、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案件线索。
三是进一步构筑公司和中介把关两道防线。切实约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压实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职责。鼓励保荐、审计等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积极“吹哨”,对于在发现造假行为时主动报告的,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四是进一步完善综合惩防长效机制。在全力推进基础制度建设的同时,优化上市公司监管执法信息统筹发布,提升执法威慑效果;大力推进贯通式一体化执法,提升发现查处效率。进一步发挥投资者保护机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更多代表人诉讼、其他支持诉讼等典型案例落地。完善第三方配合造假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加大跨部门信息共享与数据交互,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发现、惩处、预防工作经验。
自2024年7月《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发布以来,证监会已经先后组织了两轮打击和防范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专项行动,重点针对空转走单虚假贸易、滥用总额法夸大营收、调节收入确认时点粉饰业绩等突出问题,累计查办各类财务造假案件线索263起(含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已正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07起(罚没款合计33亿余元),严肃查处了紫天科技、东方集团、高鸿股份等重点案件,东方通、立方数科、长药控股等18家严重造假公司被强制退市。
记者关注到,在严惩财务造假上市公司的同时,证监会还对参与造假的相关方进行严厉打击, 既有中介机构,也有上市公司的“关键少数”,在罚金之外,“资格罚”更显威力,有人被市场禁入10年,也有的机构业务被暂停开展。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教授郑彧表示,监管执法在从严追责的同时,愈发注重提升监管效率与治理实效,监管部门在追究财务造假公司责任、坚持“首恶必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帮凶必打”,针对中介机构在履职过程中的故意或者严重疏忽,导致的帮助造假、把关不严等情况,以及公司上下游企业的虚构业务、资金循环类的协助造假都加强了监管和打击力度,实现全链条从严监管。如此重罚,就是要形成强大震慑力,精准锁定并摘掉财务造假这颗资本市场“毒瘤”。
当前,针对财务造假,证券监管执法并非“罚酒三杯”,而是综合运用行政监管措施、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追责、诚信惩戒和退市监管、自律管理等手段,构建“长牙带刺”全方位立体化追责体系。证监会表示,在专项行动中将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一体推进“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市场生态加速形成。
责编:战术恒
排版:王璐璐
校对:杨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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