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发布了《陕西开展2026年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

主要有哪些内容:

1. 优质普通高中(含民办)总计划(含各类招生计划,单列计划除外)至少50%定向分配到招生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

2. 基础保障充足地区,鼓励探索普通高中直升入学、均衡派位等招生。

3. 对学位缺口较大的热点学校、热点区域提前预警、科学分流。

4. 妥善处理学校片区划分调整、学校布局调整、校舍资源整合等,保障基础教育学位供给。

5. 依托陕西“教育入学一件事”系统,推进户籍、房产等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互通共享,线上业务办理实现报名、审核、录取“一网通办”。

6.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学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

7. 公办小学一般采取登记方式入学,公办初中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登记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按公示规则录取,未录取的需在相邻片区就近协调安排。

8. 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同步录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审批区域内招生,优先满足所在县(区)需求,报名人数超过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9. 参照现有试点模式,因地制宜扩大综合高中班试点范围及招生数量。

10.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11.义务教育学校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编班结果一经公示确定,不得擅自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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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陕西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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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枫叶 审核:飘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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