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份判决。
2023年4月底,福建的王某甲叫上林某甲、林某,来到江西上高县,要找林某认识的公安局负责人晏某。
王某甲说,帮忙在国家反诈大数据平台查查银行账户的冻结和止付情况,不白查,每条信息至少1000块。
晏某很爽快地答应了,十天后,他叫来副所长陈某,俩人商量操作细节,决定让王某甲用境外聊天软件把银行账号发过来,副所长去平台查询,再把结果发回去。第二天,副所长借用其他民警的数字证书开始操作。
没多久,晏某又找来吴某甲帮忙,陈吴俩人你白天我黑夜,默契有序地干着非法查询的勾当。
这时团队差不多6个人,但晏某觉得不够,就又拉上刑侦大队副队长兼情报中队长的左某甲。左某甲的任务也是在国家反诈大数据平台查。
只是左某甲不止在晏某指导下干,他还和王某甲单线联系,额外给王某甲查了13条信息,操作了27个账户的止付。
注意,这是直接冻结账户,不让付款。这操作水平,难怪左某甲可以和王某甲单线联系。
就这样几个人干了一个月,查了170多条银行账户信息。晏某拿到13万,他再分给陈某3万,吴某甲2000元,左某甲6500元。
最后主犯王某甲被判三年三个月,晏某等涉案警察也都领了刑,具体刑期没公开。
反诈防线上的人,成了最该防的内鬼,简直闻所未闻。
有意思的是,这是王某甲投案自首才暴露的。也就在那一刻,一直蒙在鼓里的民警才知道,自己的证书早成了别人作案工具。
但他或许不是反应最慢的。
这一个多月里,平台全程留痕,上级监控却毫无反应,够离谱了。
普通人的银行账户还能被远程冻结,不用任何审批,更是离谱中的离谱。
只是这样的事情还有,还各有各的不同。
比如给自家店拉生意的。
民警黄某某开了个淘宝网店,挂着“车辆违章查询”“查档服务”这些名头卖信息。
买家下单后,发来车牌号或者行驶证照片,黄某某就用自己或者其他民警的密钥,登录公安交通管理平台查询车辆详细信息,再拍照发给对方,然后收钱。后来他被判刑一年。
比如超长作案时间的。
民警肖某投资失败手头紧,就到处找赚钱机会。2017年3月,他用自己的警务通号码注册支付宝账号,在“身边助手”小程序上发消息,说可以代查公民个人信息。
很快买家就主动找上门,不到两年时间,肖某获利180多万,他也被判四年六个月。
比如拉同事组团干的。
深圳辅警陈某收了中介的红包,就开始利用职务便利查询公民个人信息。他还叫上同事钟某,两人半夜偷偷借用民警数字证书,登内网,查上万份身份证信息,卖给中介,这信息贩卖直接导致一名市民被骗253万。
捞好处不忘同事的还有这样的女辅警,他们的共同点是一查就上万条。
比如主动寻找客户的。
派出所辅警龚某在百度贴吧刷到“公安内部网监查询,有需要请联系”的帖子,就留言我也能查询。
很多人来加他微信,他就趁周围同事不在或不注意时,通过公安内部各种查询系统查询个人身份信息、驾驶证信息、车辆信息、网逃信息甚至宾馆开房记录这些,然后收几十元不等的红包。
比如说要公开道歉的。
民警李某甲用自己的数字证书登录公安部云搜平台,9个月里查询操作近9万次,导出4978条公民个人信息,每条80元卖掉,一共赚了5万块。
他主动投案自首后,被判一年八个月,还被责令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大半年过去了,我没查到他公开道歉的记录。
事实上,大众印象中这些私密信息不能随便查,更不能售卖,结果还是被这样随意处置,那安全性在哪里呢?
只能说再神圣的职业,也挡不住个人利益的诱惑。
民警也是普通人,指望每个人都靠自觉、靠“警徽”自律,有点天真了。
只有制度才靠谱。但制度不是写在纸上就完事,它得不断完善,它得有具体操作和机制,去防范随便借证书、想查就查、不走审批这类事。
我们也只是希望个人信息保护能严点,这点要求不算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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