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偷拍裙底被开除,公务员拟录用公示刚过就“翻车”!税务部门回应亮了
“这样传播下去我真的会完”“父母年纪大了”——这是南京审计大学研三学生顾某某在被当场抓住偷拍女生裙底后,向目击者发出的哭求。
但他当时不知道的是,真正让他“完了”的,恰恰是他自己的这个动作。
事件反转之快,堪称48小时命运过山车。
5月11日下午5时50分,南京审计大学校内某超市。顾某某身穿短袖短裤,手持手机紧贴一名穿裙装女生,行迹鬼祟。幸好被路过的同学当场发现、当场制止并取证,顾某某被迫当场删除了照片。
顾某某的反应令人玩味。他第一反应不是承认错误,而是谎称自己是校外人员——假装来学校打球的,甚至主动哀求“放过他这一次”。一个马上要入职的准公务员,居然连起码的认错态度都令人失望。
然而,舆论并没有因为“照片已删除”而放过他。
因为网友很快扒出了更劲爆的细节——顾某某的名字,赫然出现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2026年度拟录用公务员公示名单”上。公示期为4月27日至5月6日。
5月11日发生偷拍。5月6日刚过公示期。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如果5月11日那天他没伸出那只手,他在接下来的几天内大概率会接到正式的报到通知,成为一名人人羡慕的税务系统公务员。
一个准公务员,为什么要去偷拍女生裙底?
这种身份与行为的巨大反差,让整起事件迅速引爆了舆情。网友们几乎集体追问:一个偷拍女生裙底的人,如果进了税务局,面对纳税人的隐私信息,他能守住底线吗?
南京审计大学的反应堪称闪电速度。
5月11日晚,学校关注到网络反映。5月12日晚,南审正式发布通报:经查,顾某某偷拍他人隐私情况属实,情节严重,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决定给予顾某某开除学籍处分。
注意“情节严重”这四个字。校方不是轻轻揭过,而是用了最严厉的处分——开除学籍。一旦被开除,顾某某将无法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研究生学历证书,处分决定记入个人档案,伴随终身。
接下来是重头戏:税务部门会怎么处理?
5月13日,现代快报记者拨通了公示名单上的监督电话,江苏省税务工作人员的回复是:“目前正在处理中。”
这个“处理中”到底有多大分量?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的规定,公务员录用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道德品行、社会责任感较差者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顾某某的偷拍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属于严重失德行为。
虽然公示期5月6日已经结束,但正式录用手续尚未完成。税务部门完全有依据取消其录用资格。
律师梁利波分析得更直白:开除学籍处分将记入个人档案,形成终身污点。今后,顾某某将无法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也不能参军入伍,各类公职类政审均无法通过。
一次偷拍,彻底锁死了公职之路。
有些人可能会问:公务员法明确规定“不能报考”的情形包括“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学籍不算犯罪,怎么会无法报考?
这就涉及一个大部分人都不知道的冷知识了。
公务员录用政审,考察的范围远比“犯罪记录”宽得多。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第七条,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等多方面。重点在于“道德品行”这一条——招录机关会向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学校)征求意见,而学校给出的意见,就是那份记入个人档案的开除学籍处分。政审环节一票否决,不需要等到定罪。
换句话说,只要政审人员看到档案里的开除学籍记录,直接否决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
还有一个更冷门的知识:偷拍照片一旦被认定传播,还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偷窥、偷拍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照片被上传到网上传播,那就更麻烦了——在网上传播私密内容并造成恶劣影响,性质可就不只是治安问题了。
顾某某目前的态度也让人一言难尽。在私信求饶中,他试图用“父母年迈”“因为这件事找不到工作”来博取同情。可问题是,当初偷拍的时候,他怎么没想过自己是一个毕业生、是一个即将入职的公务员?
偷拍时“爽”了一秒钟,未来几十年的人生轨迹却完全被改写。这是不是代价过于惨烈?
有观点认为,这只是一个年轻人的“一时糊涂”。问题是,“道德品行”的标准从来不以“一时”为单位来衡量。如果连在公共场合管住自己的手都做不到,谁还敢相信他在税务局柜台前能守住更复杂的诱惑?
你说,德与才,孰为先?考得上研究生、考得上公务员,不代表配得上那身制服。 把国家和纳税人的信任,交给一个连最基本的道德底线都守不住的人,没有人会答应。
你怎么看?顾某某该不该被清出拟录用名单?
开除学籍≈终身告别体制内,这样的连带惩罚到底合不合理?如果一个学霸在人品上翻车,我们要不要把这次“沉没成本”全部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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