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热搜上派出所集体去ktv招异性陪侍,被纪委当场抓住的事情,最让我感到可笑的地方,不是派出所民警和领导都去了,也不是找异性陪侍,更不是被纪委当场抓住,甚至不是轻微处分。

而是,整整两年,没有公开通报。

如果这件事一直没有人爆料,公众还有知道的机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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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闻描述,现在是有个正在维权的汤先生,被多次以“原领导班子已调走”为由拒绝受理,这才想到了向媒体爆料两年前的事情。

他要是没有正在维权的事情呢?我们今天还能看到这个消息吗?

我想,答案是不能的。既然藏了两年了不想让大家知道,那么就是不想让大家知道他们干了这件事。

为什么不想,我们很清楚。问题是,不想,就可以不让公众知道吗?

答案也是不能的。或者反过来说:如果可以,那所谓的“公众监督”,还有什么意义?不就是公开搞笑吗?

但是他们,又这么做了,并且做到了。这很关键。

所以为什么,一件已经查处、已经处理的事情,两年后仍然需要靠媒体调查和当事人爆料,公众才能知晓。

有些人可能会说,反正已经免职了,通不通报的无所谓。为什么非要公开给你们看?

很简单,就两个字,交代。如果还有两个字,那就是信任。你想让别人信任你,那你就必须让别人知道所有的事情。发生了什么?怎么查的?怎么处理的?依据是什么?通报,不是为了羞辱谁,而是为了给公众一个交代。

这是公权力和私人权利最大的区别,前者必须接受公众监督。

反之,今天想不想通报就不通报,明天想通报又来通报,公信力打了折扣,还可能是所有人都相信你吗?

我经常在文章里会写到一句话,没有哪个行业敢保证永远没人犯错,无论是派出所还是纪检委、法院。人们所期待的,无非就是出了问题后,依法处理,公开回应。

所以,你如果问心无愧,觉得处理的还行,有什么不能通报的?

公开本身,不是丢脸,恰恰相反是恢复信任。公权力最大的底气,也不是永远不犯错,更不是没有人监督,而是,经得起监督。多可笑,这么多年了,某些人连这点基础的道理都看不开。

到这里,再说一下评论里很多质疑处理是“集体免职”这个情况。很多人以为免职就是开除,其实不是。

免职意味着不再担任原来的领导岗位,但通常并不意味着失去公职身份。

比如一个副所长被免职,那么第二天他仍然可能穿着警服去上班,只是不再担任副所长,而是变成了一个民警,一个社区民警等等。

放到这起事件里,“集体免职”后,那些人还是警察吗?还有编制吗?

我只能说,大概率还是;大概率还有。甚至以后,个人表现的不错,依旧能够重新提拔。

这可能是让大量网民愤怒的点,都这样了,凭什么还保留公职?继而联系到了2年不通报,没有信任,只剩猜疑。

并且这种猜疑合情合理,怪谁?只能怪他们自己把事情做得太讽刺。

所以一如开头所说,这次事件,最让人惊讶的,最让人热议与记住的,或许不是ktv,而是那长达两年多时间的沉默。真正直戳人心的,不是丑闻,而是他们处理丑闻的态度和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