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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明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卸任后怎么不被清算,李在明不是文在寅,文在寅是真君子,是真的没有把柄的,是真的光明磊落的。

李在明作为能绝食二十天都饿不死的人,自然类似的灰色操作少不了,外加这次的赌国运,有纯赌的成分,还引起了党的分裂,后面的事情就不好说了。

而要阻止清算,最要紧的问题就是阻止有力量的单位来调查,所以最近执政党共同民主党在韩国国会推动一系列法案,要从制度上废除原检察厅、剥离并最终取消检察官的侦查权。

韩国检察厅,是韩国的国本之一,就是这样的检察厅,自1948年设立以来,就长期同时掌握侦查权和起诉权,形成自侦自诉的垄断格局。

也就是这样的格局,换句话说,是检察官可以直接传唤、搜查、讯问、立案,警察在制度设计上只是检方的侦查辅助机关的格局,确保了检察厅对青瓦台的威慑。

检方如果觉得警方查得不够,可以自己上手补充取证,是否起诉由检察官说了算,这种双权在握的结构,让检察总长权力巨大,对全国检察官有近乎垂直的指挥权。

在韩国近几十年的总统更替中,几乎每一任卸任总统都被检方立案调查甚至判刑,除了文在寅这样绝对的清廉外,没有人可以逃脱。

所以韩国才能成为东亚政治圈的清廉独苗,日本那边很多议员报自己的身价,能报出来身价0日元,就差把清廉当厕纸用了。

但是这样的改革好不好呢?

韩国国会以175票赞成、2票反对、1票弃权的结果,最后通过《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取消检察机关直接侦查的权限,检察官不能再直接传唤、搜查、讯问、立案了。

这种改革,以前金大中、卢武铉、文在寅,就都想要做,结果都没做成,因为防止权力滥用与政治性调查,在韩国反对政治人物收献金的政治正确下,很难改成。

就算是推动此事最远的文在寅,都得妥协,把检方侦查范围缩小到腐败和经济等重大犯罪,而不是直接全部终止。

也就是说,在面对腐败上,检察厅还是有最高权限,可以为所欲为。

现在反对派批评这些条款是为总统李在明的审判量身定制,那当然批评的对,因为文在寅就保留了在腐败问题上的最高权限,他不怕被查,他自然无所谓了。

司法改革的成功与否,最终取决于在未来的政治博弈中得出平衡的结果。因为权力的重新分配,尤其是在司法领域,必然带来不同力量的重新调整。

很简单,权力怎么运行,这是国本的问题。李在明动国本,也要保全自身,无非是大内斗时代真的来了,不主动掀桌子,也保证不了别人不会掀桌子。

既然如此,还是主动掀桌子,来的更为稳妥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