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中国的加班情况非常的严重,大家都觉得应该得落实劳动法。但是这个时候又会冒出一些智障声音说,企业也不容易,现在的公司生存都很困难,能提供就业岗位就很不错了。
很多常识的普及,还真任重而道远。
该搞清楚的是,劳动法,不只是保护劳动者的法,这是保护所有人的法。
“企业困难,所以劳动者应该多加班”,单看一家企业讲得通,人工成本下降,企业利润空间增加,于是能在价格战里多活一阵子,但所有企业同时这么干,形势立即就恶化了。
一家公司的牛马们同时也是别家公司的消费者,所有公司都拼命压工资延长劳动时间,相当于整个企业部门联合起来削弱居民部门的购买力和消费时间。
最后就会出现一个非常死亡的局面,每一家企业都觉得自己在努力降低成本,每一家企业又同时抱怨东西卖不动。然后咋办?继续降价压成本继续裁人,剩下的人承担更多工作。居民收入预期进一步下降,更不敢消费。这个循环一旦转起来,几乎无法靠某一家公司的善意停下来。
所有人都在努力求生,整个系统却越来越接近窒息。
所以劳动法一个最基本的经济功能是,它其实是在给企业竞争划底线。
如果一家企业守法,竞争对手却可以让员工免费干十二小时,那前者当然吃亏。这时候凭舆论去宣扬“你该做一个有良心的企业家”啥用没有,因为市场会惩罚有良心的人。
如果一个商业模式只有建立在大量无偿劳动上才能成立,那它所谓的“效率”,本来就是假的。很多中国企业现在的问题其实就是这个,把“有足够多便宜的人”当成了自己的竞争力。
老板们倾向于让员工加班,还有个原因就是单纯就是没人管,反正没啥后果,不加白不加。
正常的打工人,如果知道六点能下班,一般会抓紧把活干完,如果知道晚上九点才能走,反而磨洋工慢慢干。久而久之,老板觉得员工效率低,所以要求延长工时,员工因为反正走不了,所以降低效率,老板看到效率更低,又进一步延长工时。
还有些管理者喜欢员工加班,潜意识里把这当作服从性测试,“你愿意为我牺牲私人时间”本身就是忠诚信号。
所以我甚至觉得,中国职场加班真正可怕的地方,在于它慢慢摧毁了劳动关系里的边界。正常的劳动契约是你购买我的一部分时间和能力,我完成约定的职责,你支付对应报酬。
但在很多企业里,关系会变成,我既然给你发工资,你就应该表现出一种近似于“归属”的状态。
下班不应该完全离线,周末最好能找到,领导消息最好秒回,临时任务最好不要问为什么,甚至请假都会让人产生负罪感。这已经不是正常契约下的劳动交换了,它开始要求人格服从,这种文化经常还被包装成“奋斗,责任心,主人翁精神”。
所以长期下来,很多公司的加班文化,本质上是一种用员工的私人时间,补贴低水平管理和恶性商业竞争的制度。而且由于这个补贴长期免费,企业甚至会逐渐产生依赖。一旦真的严格限制加班,大家第一反应竟然会是公司怎么活?
所以我觉得,整个社会应该形成这种共识,劳动法是保护所有人的法。
“保护劳动者权益”只是劳动法最表层的叙事。再深一层,它是在维护正常企业的公平竞争环境。更深一层,它是在阻止整个社会陷入活儿越来越多,钱越来越少,企业越来越难的崩溃循环。
但这种共识的形成呢,又不能依赖员工自己去维权,因为单个员工处于囚徒困境里。别人愿意996,你坚持八小时,公司可能就不要你,于是每个人为了自己的饭碗,都会被迫接受一个自己并不喜欢的制度。
不能指望所有老板同时良心发现,也不能指望所有劳动者同时勇敢起来。真正可靠的办法,是让所有人知道,这条线谁都不能过,过了就有确定成本,这就得靠法律的切实落地。
好的法律有一个很重要的功能,就是替所有人完成他们靠自觉无法完成的集体行动。
等这个规则稳定运行十年二十年以后,社会共识就会长出来了。到那时大家甚至不会觉得这是啥劳动者福利,就像今天没人再说“禁止童工是在牺牲企业利益”一样,它会变成一种文明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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