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老牌影视明星刘晓庆因一桩官司又被推倒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没想到,她在古稀之年还爆出来这么一个大瓜,倒真有点像武则天的风格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是这样的:
一个比刘晓庆小38岁的广东小伙古柯,2015年经圈内人介绍担任刘晓庆专职摄影助理一职,月薪一万元、包吃住,主要工作内容涵盖摄影、开车、家务等事宜。2016年,古柯搬入刘晓庆别墅后,与刘晓庆以“老公老婆”亲密相称,一直持续六年。2021年双方关系破裂后,古柯搬离别墅。
2024年12月,古柯以“劳务合同纠纷”为由起诉刘晓庆,并向她索赔504万元,包括:2015-2021年摄影及短视频策划服务费差额约320万元;6年无社保补偿约96万元;协议约定的终止合作补偿款约88万元。但刘晓庆方认为,协议无签名、日期、公章,不具备法律效力。同时,古柯还主张双方存在恋爱同居关系,而刘晓庆方坚称仅为雇佣关系。目前,该案在朝阳法院庭前调解未果后进入审理程序,大约10月底开庭。
按理说,如果刘晓庆跟古柯之间纯属雇佣关系,也就是他们之间一点男女之事没有发生,刘晓庆不给钱完全能够说得通,最初我是这样认为。毕竟像刘晓庆这么大的明星,又不差这点钱,如果他俩真发生过什么,为了自己的名声,也会私下和解息事宁人,不会到老了还落得个“晚节不保”的名声。
刘晓庆就此事曾回应说,“我身上 365 块骨头,没有一块是软的,一分都不给”,言辞非常决绝。大家由此觉得,她和小伙古柯大概只有雇佣关系,而对于古柯说其平时超负荷工作,给点补偿那是情分,一分不给那是本分。我想这场官司,除了社保补偿之外,刘晓庆其他输的可能性不大。最为担心的是,刘晓庆与古柯真有那么回事,或许在法律上来说,刘晓庆也输不到哪儿去,但一定会输掉名声,可能会得不偿失!
关键网上流传一张微信截图,让我对这个事情的看法发生了变化。因为在这张图中,刘晓庆与古柯确实是以“老公老婆”名义相称,字里行间好像有点关系,否则怎么会这样称呼呢?
如果双方真有男女关系,要么是刘晓庆太过无情,要么是小伙古柯不太厚道。这当中涉及情感问题,不是外人能够说得清楚。但是,我个人觉得,只要双方曾经一起一起相处过,年龄差距又这么大,即使分开也应好聚好散,而不至于走到今天这一步。这件事对于双方名声来讲,都不是个好事情:一个或被人说成老不正经,另一个或被人说成“吃软饭”,都不怎么好听!当年,双方分开之时,双方就应当把这些事情处理得清清爽爽、明明白白,不留后患。
双方认识之初,刘晓庆才60多岁,以她这样生活条件好的大明星,保养打扮起来看上去可能就四五十岁,或许有点身体需求也情有可原,而小伙古柯那时20多岁,如果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刘晓庆就算拿出点“青春损失费”出来也未尝不可,而不至于双方对簿公堂,特别是在被问到与古柯的关系时,刘晓庆冷冰冰回答仅两个字“认识”,这也太不近人情,甚至让人寒心!
最后,我想这件事情的结局是,刘晓庆多少要拿出点钱来,起码社保补偿这一点逃不掉,其他的给不给补偿还真不好说,但是终究是两败俱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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