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农村土地管理方面的风声越来越紧,村干部的压力变大。
其实国家不是不让搞土地流转和项目建设,而是针对那些把集体资产当自家私房钱、拿村民利益做人情买卖的行为动真格。
经过前些年的土地确权,每一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都清清楚楚,村集体名下的地,村干部只是代管和服务,没有权力私下处置,更不能用集体的名义给自己或熟人捞好处。
现在的农村,有四类做法最容易引发村民不满,也是上面检查时盯得最紧的。
第一类问题出在征地补偿款上。现在农村搞建设、修路、建基础设施,难免要征用一些集体土地。按规定,补偿款里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等部分,具体怎么分得按政策和村集体的程序来。但有些村干部在登记名单、发放款项这个环节动了手脚,该公示的不公示,该解释的不解释,通过虚报人头、压低标准、拖延发放时间等办法,把该给村民的钱截留下来。村民心里最在意三件事:补偿标准是多少,总数有多少,这些钱最终分到了谁手里。如果村里的账目长期不公开,村民反复问也问不出个准信,那就得留个心眼了。征地款不是村干部可以随便支配的活钱,更不是用来做人情或补贴自家开销的。
第二类是未经批准擅自开发或变卖集体土地。有些村干部看着土地值钱,就跟企业或开发商私下接触,把村里的地拿出去盖房、出租甚至直接卖掉。表面上村里好像进了一笔钱,实际上整个过程没有经过村民大会讨论,土地的用途也往往不符合规划要求。这样做带来的后果远不止少发一笔钱那么简单。地一旦被占了,村民以后想用就难了,集体收益和长远发展都受影响,尤其是等项目都建成了,再想把地要回来成本就太高了。土地流转本身不是问题,关键在于程序合不合法、有没有经过村民会议讨论、公示是否透明、合同是否清楚、收入有没有进集体账户。土地流转四个字不能成为私下交易的挡箭牌。
第三点是分地时偏心眼的问题。村里的宅基地、建设用地、经营性用地这些资源本来就有限,位置好坏差别也大。如果村干部利用手里的权力,把地段好、交通方便的地先照顾给自己亲戚朋友,或者对亲属违规建房、办厂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就不是简单的人情往来了,而是滥用职权。更让人憋屈的是,普通村民要地得排队等,还得经过层层审核,关系户却能绕开手续直接拿到地。这边村民在耕地上盖房马上被叫停,那边亲戚占了地却没人管,长此以往村里的风气就坏了。村务管理应该讲程序,不能靠关系说话。土地咋分、宅基地咋批、项目往哪放,都得有明确标准,并且接受村民监督。要是搞暗箱操作、优亲厚友、违规审批,吃亏的就是老实本分的村民。
第四类是直接把集体土地当成自己的财产。有的村干部不经集体研究,就擅自占用耕地盖房办厂,或者把集体土地租出去、卖出去后把钱装进自己口袋。有人觉得地在自己管辖范围内好几年了,就跟自家的差不多,想怎么用就怎么用,这种想法本身就站不住脚。村干部既不能把集体土地登记到自己名下,也不能因为村民暂时没反对就默认占用行为合法。特别是耕地、基本农田和公共设施用地,用途更不能随便改。
当然,监督土地问题不等于所有争议都按贪污来处理。只要有合法的审批手续、公开的决策过程、完整的合同和清楚的账目,正常的土地流转和项目建设就不会有问题。要查的主要是那些违规操作、收入不记账、用集体资源给个人谋利的行为。普通村民如果发现异常,不用只停留在私下议论。可以先要求公开会议记录、合同、补偿清单和资金账目,如果还是解释不清,就通过正规渠道反映,同时保管好通知、收据、照片、合同这些材料。
以后农村土地管理会越来越规范,村干部手里的权也得在阳光下运行。地是谁办的手续,就得把流程走完整,账目交代清楚。地是集体的,收益自然也该归集体和村民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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