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日前刊文,把国企领域存在的“逃逸式辞职”问题公开点出,并介绍了四川成都、广西桂林、重庆等地的防范和查处经验。
可能一些人没听过“逃逸式辞职”,但其实不难理解。少数公职人员察觉问题可能败露,就抢在追责前办退休、递辞呈,想绕开党纪国法处理。还有人离开公职岗位后,马上进入自己曾经管辖、监管的业务领域企业,借助旧日职权和影响力继续谋利。表面看手续合规、离职正常,背后却可能仍是权钱交易。
2022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曾剖析政商“旋转门”背后的腐败风险,提到一些监管部门官员离职退休后到企业谋利,并提醒关注临近退休时的“逃逸式”离职。此后,“逃逸式辞职”逐渐成为反腐领域的常见表述,入选当年反腐十大热词,也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四次全会上被提及。
2024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开展系统整治,“逃逸式辞职”被列入重点打击对象。
从近年公开案例看,这类行为属于新型腐败。中国进出口银行吉林省分行原副行长郑某,违规投资贷款客户理财产品,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还以“逃逸式辞职”方式到贷款客户处任职取酬。中国光大银行原副行长张某某,在退休前夕辞职,到与原职务有业务关联的企业领取高薪,被通报为“提前筑巢”“逃逸式辞职”腐败典型。类似案例不少,形式隐蔽,方式多样。
有的人在任时已有违纪违法问题,企图靠提前退休或辞职转岗躲避处罚;有的人搞期权式交易,在位时不收好处,转岗后再获取利益;有的人任内提前安排,离任后继续搞权钱交易,利用关系网谋利;还有的人通过代持、信托等金融工具充当影子股东,继续获取非法收益。这些行为破坏市场公平,也影响群众对反腐成效的信任。
“逃逸式辞职”频发,说明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也说明反腐力度只会继续加大。6月以来,中央纪委多次表态,要彻查干部辞职前3年的行为,盯紧干部在岗最后几年的审批权、项目权、人事权。各地已经形成一些制度性经验,比如利用大数据平台和分析系统,穿透式核查涉案人员腐败问题,重点核查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是否到原业务管辖范围内企业任职,建立离职前审核制度等。
湖南省纪委监委全面起底省管企业“逃逸式辞职”问题线索,围绕巡视发现的8家省管企业问题,已协调指定管辖有关问题线索10余件。重庆市九龙坡区纪委监委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监督和教育,利用大数据监督平台实时动态防控,汇集全区57家区属国企数据,已推送预警信息315条。成都市纪委监委推动市属国企建立离职前审核制度,按照“先审后离”“谁用人、谁负责”原则,对离任岗位涉及的经济责任事项开展审计,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人员监督。
国企央企“逃逸式辞职”问题多发,反腐形势依然严峻。随着反腐工具和制度不断完善,违规离职空间会越来越小。
离职不能成为躲避处理的办法,退休也不意味着反腐到此结束。对辞职前行为的追查、对离职后去向的监督,正在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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