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2日,一辆消失数月的坦克300GPS信号重新上线,只是定位却出现在了境外。据了解,该车在2024年10月由马某从成都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租出,于2025年5月在跨省行驶后GPS信号离线失联,消失地点就在边境线上。 “车子经了几道手,警方取证难,一直没有进展。”涉事租赁公司负责人陈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马某在事后曾表示,车子在承租后由朋友拿去抵押,因未及时赎回,又遭抵押方转卖。 据悉,陈先生报警后,警方以“陈先生被诈骗”立案侦查,但因证据不足,涉案的马某被取保候审,而他们丢失的车辆则一直下落不明。
男子成都租车代步
车辆却在跨省后失联
时间倒回到2024年8月30日。当天晚上7时许,成都一汽车租赁公司员工何某通过本地车友群添加了一名需要租车的用户马某。彼时,马某声称,自己是跑工地与旅游的,需要长期租赁车辆代步。
▲马某告诉何某,自己想租车代步
2个月后,马某与该公司签订了1份车辆租赁合同。以先用后付,每月租金4500元的价格租下1辆价值20余万元的坦克300。“起初,马某还算按时在交租金,偶有拖欠情况。”何某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第一次发现车子驶向北方是2025年5月1日,车辆的信号定位出现在了河南省周口市。
▲2025年5月1日,车子驶向北方,信号定位出现在了河南周口市
何某说,当时他曾询问马某是何情况,对方回复称系自己兄弟在用,请放心。然而此后几天,何某却发现车子一直停在吉林省白山市某汽修厂不曾移动,“我问马某为什么车子在汽修厂停放多天,请他联系实际开车人拍摄车辆的最新视频用于确定车辆情况,但他始终没给正面回复。”
▲车子往北方开后,马某曾回复说是朋友在开
据何某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马某曾向何某发过几张与他人的对话截图,表示自己也在询问车子的情况,但对方只称车子没事,未有更多回复。“不久,车子的GPS就全部消失了,马某答应想办法找回来,还说找不回来就赔我们一台新车。”何某说。
▲5月4日,车子在吉林一汽修厂里停放多日未动
2025年5月13日,车子的GPS信号在吉林省白山市最后一次出现后,开始长时间的离线。意识到不对劲的汽车租赁公司,立即联系马某并派人前往吉林寻找消失的车子,但均无进展。
车辆GPS离线半年后
再次上线竟在境外
车子去哪了?涉事汽车租赁公司从未放弃寻找,会定期查看车辆GPS信号是否在线。2025年12月22日,离线数月的GPS信号突然上线,只不过定位显示已在境外。“此后,信号便再次离线,再也没有亮起过。”何某说。
车丢了,总得有个说法。据何某介绍,2025年5月发现车子不见后,他曾多次联系马某,尝试索要拖欠的租金以及追问车辆下落,但对方一直处于半失联状态,“后来他才给我说,车子被他朋友陈某某拿去抵押了,因没有及时赎回,又遭抵押方卖掉了。”
2025年9月底,因车子丢失一事迟迟未有进展,加上马某还拖欠着部分租金未给,涉事汽车租赁公司负责人陈先生选择了报案。彼时,因马某失联等情况,一直未能立上案。
“据了解,马某不仅仅‘骗’了我们一家,还有多家同行的车子都被‘骗’了。”陈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随着同类案件的增多,今年3月成都警方以其被诈骗进行了立案侦查,不久后,马某与另一人陈某某相继到案。
▲陈先生提供的立案书
10月15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警方处了解到,该案由于较为复杂,目前尚在侦办中。
租车后疑倒卖出境并非孤例
行业存在风控短板
据了解,租车后疑将车子倒卖出境一事并非孤例,近年来国内多地汽车租赁公司都曾遭遇同类骗局。不法分子形成成熟作案模式,专门利用行业漏洞跨省、跨境倒卖租赁车辆,众多租车企业蒙受损失。
成都另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员工赵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其贵阳分公司在去年也曾遭遇类似骗局。涉案男子以长途旅游为由,长期租赁一辆价值20余万元的凯美瑞轿车,凭借完整的收入流水等资料顺利通过审核,仅缴纳10%的押金。
租客签约后首月便拖欠租金,随后私自将车辆长途运至边境的附近乡镇。租赁公司监测到定位异常后紧急派人实地追查,但因定位精度不足、车辆被隐蔽藏匿,最终寻车失败。
另外,经检索公开案例,租车跨境倒卖已形成职业化团伙作案模式。2023年重庆警方曾破获一起租车诈骗案,犯罪团伙分工明确、蓄谋作案:通过发放贷款吸纳急需资金的人员,诱导其用真实身份租赁高端豪车;租车人获取车辆后快速交付中间人,赚取小额辛苦费;专人负责拆除车辆GPS设备、掩盖车辆信息,最终通过隐秘通道将车辆偷运至境外销赃。
赵女士坦言,此类骗局防不胜防,行业固有风控漏洞难以彻底规避。目前行业普遍配备明暗两套GPS定位系统,但防御手段存在明显短板:明线GPS定时自动定位,极易被屏蔽器干扰阻断信号;暗线GPS需人工手动激活,无法实时监测异常。不法分子只需配备专业屏蔽设备,即可快速切断车辆定位,让租车公司彻底失去车辆线索。
同时,租车行业审核模式存在天然缺陷,企业多仅核验租客身份证、流水资料等,无法核实租客真实用车目的和社会关系。另外,租客跨省行驶、异地用车时,只要给出合理解释,企业大多也不会拦截,给不法分子转移、倒卖车辆留下充足操作空间。
律师解读:
承租人的主观目的系定罪关键
“马某涉及多起类似案件,他背后应该是有一条成熟的产业链,但很难找到确凿的证据去定罪。”陈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行业目前的风控能力没法完全预防这类骗局,“租车人的主观意图太难掌握,很难证明他是否是故意的。”
面对目前的僵局,陈先生想弄清楚此事到底是经济纠纷,还是经济纠纷掩盖之下的刑事犯罪。同时,他也希望广大网友能帮忙支支招,他们到底该如何破局?
对此,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谭敏涛认为,本案最大争议点在于案件定性,到底属于民事租赁合同纠纷,还是构成刑事诈骗,核心要看行为人在租车时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如果马某在签订租车合同之初,就计划将车辆用于抵押、变卖,虚构用车理由骗取车辆,就可能涉嫌合同诈骗罪;如果租车时确为正常使用,后续才被他人擅自拿去抵押转卖,则更偏向民事违约。”
谭敏涛表示,即便本案不构成刑事犯罪,马某作为租赁合同相对方,依然负有返还车辆、支付租金以及赔偿车辆丢失损失的民事责任。
针对马某目前被取保候审,谭敏涛解释,证据不足是重要原因,“本案侦查阶段认定证据不足的核心痛点是非法占有目的比较难以证实。侦查机关缺少直接证据证明马某事前就预谋骗车、或者马某授意朋友转移、隐匿、变卖、走私车辆。在客观上,马某前期按时付租金,只是后期拖欠租金,这个特征很容易被辩解为‘后期经济困难无力付租’。”
而对于后续接手车辆、制作假证抵押转卖的相关人员,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良善则表示,若其他人员明知车辆并非自己所有,仍伪造证件将租赁车辆抵押、变卖,该行为涉嫌诈骗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若确定车辆已被非法转运至境外,则属于涉案赃物处置方式,会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量。但跨境追查赃物存在现实困难,一旦车辆已经在境外完成转手,追回车辆的概率会大幅降低。”赵良善说。
同时,赵良善也表示,租车公司目前可通过公安机关侦查,固定马某非法占有的主观证据,推动追查边境车辆去向,追查下游接收人员;或提起民事诉讼,依据租赁合同起诉马某,主张赔偿车辆损失、拖欠租金及相关维权产生的合理费用;又或是在公安久侦不结情况下,向检察部门申请督促侦查。
红星新闻记者 罗梦婕 受访者供图
编辑 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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