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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社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第五条和第八条的规定,现对我县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向社会公布。

违法主体:安徽欧科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024MA8QLN3T9H

经营场所:安徽省黄山市祁门县祁山镇经开区绿色产业园4号

法定代表人:欧平

主要违法事实:安徽欧科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拖欠胡冬香等52名职工工资407138.8元。共计人民币肆拾万柒仟壹佰叁拾捌元捌角(¥407138.8元)。

查处与整改情况:祁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5年10月9日先后接到胡冬香等职工反映安徽欧科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的投诉,10月9日立案受理,先后对胡冬香等职工进行了劳动保障监察询问。我局于2025年12月2日依法送达《关于核对拖欠工资的函》,要求安徽欧科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到我单位核实拖欠工资的数额,逾期不核实将以职工投诉的数额为准。并于2025年12月10日依法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祁人社监令〔2025〕5号),要求安徽欧科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2025年12月17日前支付拖欠工资。该公司在整改限期内未按我局要求支付拖欠工资。

2026年1月6日,祁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安徽欧科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祁门县公安局。

祁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7日

内容来源:祁门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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