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
《人民币现金收付及服务规定》
防范和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
来看看详细规定吧
人民币现金收付新规,2月起实施
PART 0 1
最新消息
2025年12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人民币现金收付及服务规定》。规定指出,收费单位、经营主体应尊重社会公众对合法支付方式的自主选择权。除因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义务或法定职责而应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情形外,不得拒收现金,不得要求或诱导他人拒收现金,不得对现金支付采取歧视性措施,损害现金支付便利。
规定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PART 0 2
收费单位和经营主体
、《规定》基于分类管理和普遍适用的原则,提出保障现金支付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采取人工方式收款、提供面对面服务以及线上预约、交易,线下完成服务或货物交付,具备当面收款条件的,应支持现金支付,保持合理的零钱备付。
采取无人值守、机具设备等自助服务模式,以及采用“一卡通”结算、进行统一管理的园区、厂区、景区、学校等场所,经营主体应在醒目位置标识支付方式,现金收取转换方式及服务联系电话,不得收取手续费或设置限制条件,造成转换不便。
全部交易、支付、服务均通过网络完成的,收费单位、经营主体应提前公示支付方式,并在服务过程中及时告知、说明支付方式。
收费单位、经营主体委托其他单位代为收款的,委托方应当通过协议、通知、声明等书面形式,要求受托方按规定接受现金。
收费单位推广数字政务,经营主体开展商业模式创新,应充分考虑公众使用现金的需要以及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不得排斥或歧视现金支付。
收费单位、经营主体遇社会公众持有大量硬币、小面额纸币用于支付,超出其正常清点能力的,需协商解决或引导其到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兑换为适宜券别后支付,不得以此为由拒收。
PART 0 3
银行金融机构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严格执行人民币现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措施提高现金服务质量,满足社会公众、收费单位和经营主体的需要:
吸收个人客户人民币存款、具有实体营业场所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应办理现金存取业务、提供现金服务。提供面对面现金服务的,应提供柜面人工现金服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结合现金业务规模、类型、特点,确保现金网点、自助机具的数量、布局能满足不同客户群体的现金服务需求。
对于社会公众一次性持大量硬币、小面额纸币兑换的,应根据网点实际情况,为公众提供预约办理或分批次办理。
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收费单位、经营主体收款受托方的,应支持人工收取现金。
PART 04
遇现金支付不畅问题处置办法
遭遇现金支付不便、不畅时,应与收费单位、经营主体友好协商解决争议,依法正确维权。
确遇拒收现金,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的,应妥善保留相应的证据或线索,通过城市政务热线、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各种渠道进行投诉、举报,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