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亚鹏嫣然医院的事情,这几天在网上讨论的很厉害,但房东这边,倒是率先采取行动了,还特意发了律师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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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总结下,律师函的主要内容

1.续约价格是当时行情价,按文件的说法,前10年日租金是2.65左右,19年续租时候涨到了6块多,但这在19年属于行情价,不能因为现在市场价格低了说当时房东给翻倍,周边涨价时候房东也没提前解除合同或者要求涨租金。

2.李总说按照原合同他们已经付了2500万,但是原合同到期,双方重新协商了续期与价格,要按新的来,就是没有履行完毕。

3.疫情之后租房市场价降了,可以找房东协商,结果直接就不付钱了,最后被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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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了有合同在,按照法律流程走,谁也没办法。可以道德上谴责房东。法律应该也会依情况判断。现在都负资产了,估计干不下去了。

医院搬迁一次也要几千万。医护人员也未必要换地方。反正如果没人大金额投资,估计最后只能倒闭。

当时这么大的医院搬迁来说不是一件省时省力的事情,没人预知2020年出疫情事件,很多地方有房东免租降租的例子,很显然这个房东不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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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了, 房东特意点了一句,公益并非特权,情怀需要落地

大家都希望嫣然医院继续下去,虽然他不一定是个很好的商人,但我相信他一定是个善良的人,一直对他无感,但这次希望医院能继续帮助更多的人

法律是法律,没人说不尊重这个结果,网友都自发众筹了,希望帮助这家医院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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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法律之外是不是还有一个道义的问题?这是做善事,不是盈利性质的医院呀,如果想拿捏这家医院,可以适当高一些,但也不至于如此离谱吧?

过度计较个人得失,只看法理和合同条文,是不是有点损福报? 当年胖东来被涨房租直接就搬走了

当然胖东来有钱, 李亚鹏能找到钱的话, 最好还是搬迁, 因为这个房租太高 ,长期来看还是不划算 ,房东疫情期间如果没有适当降租的话 ,也不值得继续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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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就是赌嫣然不敢离开,所以加房租。这回嫣然真走了,这栋楼至少空置一年。到时看看那个大头敢接。搞不好嫣然一走房东就开始卖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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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最后看哭了,在此郑重道歉,我以前笑话过这个男人,在很多年前,我听过周围也有过一个,有一个出生的唇腭裂的小孩,因为不了解,他的家庭会很害怕,也没有那样的经济能力去医治,就遗弃了,如果他后来能遇上嫣然医院,可能就是不同的结局了,这个男人他做的事情很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