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ST新华锦,以下简称“公司”)发出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21日-1月26日连续4个交易日涨停,连续涨停期间累计涨幅21.71%。公司股票短期涨幅严重高于同期行业及上证指数涨幅,但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存在市场情绪过热及非理性炒作的情形,股价随时存在快速下跌风险。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公告在相关事项和风险说明中提到,公司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且目前尚未解决,若公司未能按照青岛证监局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被占用资金,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交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资金占用具体解决方案尚未确定。
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锦集团”)、间接控股股东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锦集团”)已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的公司非经营性资金为普通债权,存在清偿率较低、无法获得全额清偿的风险。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200.00万元到-9,500.00万元,将出现亏损。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6,300.00万元到-10,900.00万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海正石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石墨”)因尚未办理矿区用地、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环评批复文件等,未达到矿山企业开工生产条件,短期内无法进行矿山开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