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刷到一条消息,看完浑身舒畅,恨不得拍手叫好——称霸缅北多年的明家集团,彻底沦为历史!
2026年1月29日,这个被永远刻在中国反电诈史上的日子,以明国平、明珍珍为首的11名明家核心主犯,被依法执行死刑。这一枪,告慰了无数被他们残害的同胞,也彻底宣告:缅北,再无明家的立足之地!
在这11个罪有应得的死刑犯里,明珍珍绝对是最让人五味杂陈,却又恨到骨子里的那个。
她生于1996年7月1日,算下来,到今天伏法,还差整整五个月才够30岁。老祖宗常说“三十而立”,出自《论语·为政》,意思是人到了30岁,该找准人生方向,扛起责任,真正褪去稚气、长大成人。
可明珍珍,永远没机会等到自己的30岁,更谈不上“而立”。她的人生,在今天清晨那声正义的锤音落下时,彻底定格、彻底终结。没有悔改的余地,没有重来的可能,留给她的,只有骂名,和永远洗不掉的满身罪孽。
01
前呼后拥的“女魔头”,风光背后全是同胞的血泪
可能很多人没见过明珍珍当年的风光,说出来你都不敢信,她在缅北的地位,堪比“女王”。
作为明家集团的核心骨干,她不只是明家的“小公主”,更是手握生杀大权的“女魔头”。那时候的她,走到哪里都是众星捧月,身边围着一群趋炎附势的人,个个点头哈腰、百般讨好,就为了能从她手里分一杯残羹冷炙。
各种酒局饭局上,她永远是全场的焦点。一身名牌加身,珠宝首饰戴满全身,举手投足间全是嚣张和傲慢,仿佛整个缅北都在她的掌控之中。人人都抢着上前给她敬酒,一口一个“珍珍姐”,把她捧得飘上了天,而她,也心安理得地享受着这份用罪孽换来的追捧。
她手里的钱,多到数不过来,红灿灿的钞票堆成山,数到手软都是常态。奢侈品想买就买,豪车想开就开,挥金如土、奢靡无度,过着普通人想都不敢想的神仙日子。可她从来没有想过,这些钱上,沾满了多少同胞的血泪?她每多花一分钱,就意味着有一个家庭,因为她而陷入破碎和绝望。
熟悉缅北电诈的人都知道,明家集团可不是普通的小作坊,而是盘踞在缅北果敢的“毒瘤”。从2015年底开始,他们靠着赌博、电诈起家,在明学昌的牵头下,逐渐发展成以明国平、明珍珍等人为核心的犯罪团伙,先后开设了卧虎山庄、路易国际等多个大型赌诈园区,巅峰时期,园区里被控制的涉诈人员,就近万人。
他们专门盯着中国公民下手,虚假投资理财、刷单返利、冒充公检法……各种诈骗手段层出不穷,涉案赌诈资金高达百亿之多。更令人发指的是,对于那些不肯听话、不愿参与诈骗,或者试图逃跑的人,他们从来不会手下留情——殴打、拘禁都是家常便饭,心情不好就拳打脚踢,甚至会直接开枪射杀,草菅人命,把人命当成草芥一般。
而明珍珍,就是这个犯罪团伙里,最冷血、最无情的帮凶之一。
想想看,当她得意洋洋地数着那些沾满同胞血泪的钞票,嘴角挂着贪婪的笑容时;当她高举酒杯,接受众人的追捧,肆意挥霍、享受奢靡生活时;当她面无表情地下令,让手下开枪打死那些试图逃跑的受害者,然后把他们的尸体草草埋在荒郊野外,连一句愧疚都没有时,她可曾想过,自己有一天,会落到这般下场?
2023年10月20日,明家集团为了阻止被控制的涉诈人员被移交中国,在转移人员的过程中,公然下令开枪射击,造成4名中国公民不幸身亡、4人受伤。而明珍珍,作为集团的核心成员,全程参与其中,亲手策划、亲自下令,她的手上,沾满了无辜同胞的鲜血。
那时候的她,或许还在为自己的“果断”沾沾自喜,觉得自己保住了集团的利益,却不知道,这一枪,不仅打死了无辜的同胞,也彻底击碎了她自己的后路,为她今天的伏法,埋下了伏笔。
02
上诉被驳!11人集体伏法,垂死挣扎终究是徒劳
明家集团的末日,其实从2023年11月就已经开始倒计时了。
那一年,公安部果断部署,开展打击缅北涉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中缅双方密切磋商、通力合作,下定决心要彻底铲除这个侵害中国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毒瘤”。同年11月,公安机关对明学昌、明国平、明珍珍等人公开悬赏通缉,一时间,全网联动,人人喊打,明家集团陷入了四面楚歌的境地。
没过多久,明国平、明珍珍就被成功抓获,并顺利移交中方接受审判,而明学昌,在警方抓捕的过程中,自知罪孽深重,选择了自杀身亡,算是逃避了法律的制裁,却也永远被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
从被抓的那一刻起,明家集团就已经注定覆灭,可这群罪孽深重的人,到了最后一刻,依然不死心,还在做着垂死挣扎。
2025年9月29日,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明国平、明珍珍等11名主犯,因犯诈骗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多项罪名,证据确凿、罪孽深重,被依法判处死刑。其余多名涉案人员,也根据其犯罪情节的轻重,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一审被判死刑后,明珍珍和明国平等人,依然不肯认罪伏法,不甘心就这样结束自己的生命,还试图上诉,妄想能从轻处罚,能保住自己的一条命。可他们忘了,他们犯下的罪孽,早已罄竹难书,证据确凿、铁证如山,容不得他们狡辩,更容不得他们逃脱惩罚。
很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就驳回了他们的上诉,维持原判。这一结果,彻底击碎了他们的幻想,也给了所有受害者一个交代——善恶终有报,恶人,终究逃不过法律的严惩。
今天,明珍珍等11名主犯伏法,并不是中国反电诈的结束,却是无数受害家庭走出痛苦、重拾希望的开始。这一声枪响,是对罪恶的严惩,是对受害者的告慰,更是国家打击电诈、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定决心——任何残害中国公民的人,不管你逃到天涯海角,不管你有多大的势力,国家都会拼尽全力,将你绳之以法!
03
未满30岁伏法,无夫无子无祭品,作恶一生终是孤魂野鬼
说实话,提起明珍珍的一生,我没有丝毫同情,只有满满的憎恶,但不可否认,她的一生,可悲又可憎。
可悲的是,她还不到30岁,就匆匆结束了自己的一生,没能看到世间的美好,没能拥有正常的人生,没能体会到亲情、爱情的温暖,到最后,落得个身败名裂、遗臭万年的下场,连一个为她伤心流泪的人都没有。
可这一切,都是她自己选的,怨不得别人。是她自己,亲手把自己的人生,推向了万劫不复的深渊;是她自己,放弃了做个好人的机会,选择了一条罪孽滔天的不归路;是她自己,被金钱和权力冲昏了头脑,亲手毁掉了自己的一切。
了解她的人都知道,明珍珍这一辈子,从来没有结过婚,没有丈夫,也没有子女。她的眼里,从来只有金钱和权力,只有自己的欲望,从来没有真心对待过任何人,也从来没有感受过真正的温暖和幸福。她一辈子都在追逐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最终,却一无所有,连一句真心的告别,都得不到。
她到了阴间,也只会是一个孤魂野鬼,无依无靠,四处游荡,承受着无尽的煎熬和惩罚。这,就是她作恶多端的下场;这,就是善恶终有报的最好证明;这,就是她一辈子作恶,应得的报应。
明珍珍的下场,再次印证了一个道理: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这个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也没有逍遥法外的罪恶。不管你身处何方,不管你手握多大的权力,不管你有多少金钱,只要你敢触碰法律的红线,只要你敢残害同胞、作恶多端,终有一天,你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会付出惨痛的代价,会被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遭世人唾弃。
明家集团的覆灭,明珍珍等人的伏法,也给所有心术不正、妄图靠“捞偏门”发大财的人,敲响了一记警钟。缅北不是法外之地,电诈更是一条不归路,别再抱着侥幸心理,别再以为自己可以逍遥法外,别再被金钱和权力冲昏头脑。只要你敢作恶,国家就敢出手,就算你逃到天涯海角,也一定会被绳之以法,最终落得和明珍珍一样的下场!
04
虽远必诛!国家护民,从来都不是一句空话
其实,明珍珍等人能被顺利抓获、依法伏法,背后离不开国家的强大,离不开中缅双方的密切合作,更离不开无数办案民警的默默付出和无私奉献。
为了摧毁明家这个作恶多端的犯罪集团,为了给受害者一个交代,为了守护更多中国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专案组的民警,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心血和努力。他们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奔赴20多个省份、100多个地市,不分昼夜地开展侦查调查、搜集固定证据,每天面对的,都是未知的危险,可他们从来没有退缩过,从来没有放弃过。
据悉,警方移交给检察机关的卷宗,就多达1110本,书证、物证等证据材料近1.5万份,电子数据超过50TB。可想而知,为了办好这个案子,为了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办案民警付出了多少心血,熬了多少个通宵,承受了多少压力。
更值得一提的是,明家集团的很多犯罪行为,都发生在缅北,涉案人员中还有16名缅甸籍,侦查取证的难度极大,面临的危险也更多。可就算如此,我国依然依法行使司法主权,坚决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不放过任何一个作恶多端的犯罪分子。这不仅是对犯罪分子的严惩,更是对所有中国公民的保护,是国家实力的体现。
最后,只想对明珍珍说一句:下辈子,投胎做个好人吧。别再被金钱和权力冲昏头脑,别再作恶多端,好好做人,好好生活,珍惜自己的生命,弥补这一辈子犯下的滔天罪孽,别再重蹈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