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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到了2026年以后,各地陆续公布202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随着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高,参与计算的企退人员丧葬费、抚恤金标准也有相应的提高。
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中规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的遗属待遇,在这里明确规定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计算规则。
不少朋友会问养老金6000元企退人员跟养老金3000元企退人员,丧葬费抚恤金领取标准以及金额是否会有差距?是否能够差距一半?
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下具体计算公式:
丧葬补助金=企退人员参保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
抚恤金=企退人员参保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发月数;
这里的计发月数范围在9-24个月期间,缴费年限15年为9个月,在15年的基础上每多缴1年增加1个月,上限为24个月。在企退人员领取待遇后,每领1年养老金抚恤金减少1个月。
所以根据上述的计算公式可以看出,企退人员丧葬费抚恤金具体发放标准主要因素包含了:退休人员身处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缴费年限以及退休后领取养老金待遇年限。跟退休人员养老金是6000元水平还是3000元水平并无关系。但是通过抚恤金计发月数的具体算法来看,计发月数范围在9-24个月期间,有缴费年限越长计发月数越高的趋势,但是最后实际计发月数还需要跟领取待遇的年限进行具体挂钩。
举个例子,养老金6000元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是40年,养老金3000元退休人员缴费年限为20年的话,两位企退人员如果身处同一地区在相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前提下,在丧葬补助金上面计算并无差别。而另一部分抚恤金还需要结合计发月数进行计算,所以这里的计发月数需要结合企退人员实际缴纳年限以及退休后待遇领取年限。那么我们按照计发月数的计算可以看出40年缴费年限以及20年缴费年限,计算中存在差距。
40年计发月数:15年9个月+(40-15)>24个月按照24个月最高计算;
20年计发月数:15年为9个月+(20-15)=13个月;
但是在这里计发月数的计算并没有完成,如果该人员作为企业人员并未退休的情况下可以按此计算,如果该人员涉及到已经退休后需要将计发月数-待遇领取的年数。
如果两位企退人员都是在退休十年后去世的情况下那么:
40年缴费年限计发月数为24-10=14个月;20年缴费年限计发月数为13-10=3个月。
那么如果该企退人员身处地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000元的话:
40年缴费年限抚恤金为6000*14个月=84000元;
20年缴费年限抚恤金为6000*3个月=18000元。
那么如果这里企退人员中,40年缴费年限退休人员是领取待遇后30年去世,20年缴费年限退休人员是领取待遇后1年去世的话:
那么40年缴费年限计发月数为24-30<9个月按照9个月计算;
20年缴费年限计发月数为13-1=12个月。
那么如果该企退人员身处地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000元的话:
40年缴费年限抚恤金为6000*9个月54000元;
20年缴费年限抚恤金为6000*12个月=72000元。
可以看出20年缴费年限抚恤金>40年缴费年限抚恤金,可以说明企退人员计发月数并非跟缴费年限完全挂钩,还有退休后待遇领取年限也有关系。所以具体退休人员需要地区实际,缴费年限长短,退休领取待遇年限具体分析。
这里在抚恤金上面是有多差距的,但是在丧葬费上面由于仅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有关所以可能同一地区企退人员并不存在差距,这点是需要明确的。
通过计算可以看出这里企退人员丧葬费抚恤金跟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无关,但是跟退休人员缴费年限以及待遇领取年数都有关系,所以这里如果企退人员6000元养老金跟3000元养老金丧葬费、抚恤金是否能够差距一半的说法,并不全面且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