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不是她一个人的事,查查记录就知道,品牌早被罚过好几次了。
戴可思这牌子,2021年到2025年光官方能查到的处罚就有5次。最近一次是2025年12月,因为写“孕妇可用”“根源修护”被罚5000块。这次出事的唇膏,包装和广告上大字印着“食品级”,可国家药监局2021年就明文禁止儿童化妆品这么写——不是擦边,是直接踩线。
郭晶晶团队说2025年就解约了,但没公布合同啥时候终止,也没把以前拍的海报、短视频全撤下来。光发个声明说“已终止”,算不上交代清楚。粉丝刷到她去年还在直播里拿那支唇膏涂嘴,现在看更糊涂了。
法律上她这次没被罚,因为监管没查到她“明知是假还推”。《广告法》第38条写得很清楚:代言人得自己用过、真信这产品,不能睁眼瞎签。但母婴类东西本来就要多看两眼,一个三胎妈妈推婴儿唇膏,说完全没查成分和宣传话术,很多人不信。
网上有家机构问了1200个家长,62%的人说“就是因为郭晶晶才买的”。她沉默了三天才转发品牌声明,连个视频或手写道歉都没有。对比金晨,娇韵诗出问题当天她就发长文道歉并下架所有物料;倪萍更早,和也出事第二天就发律师函切割。
成龙和丁勇岱也被牵出来了,不是凑热闹。霸王洗发水当年的“Duang”没写功效,但后来查发现他团队根本没要过检测报告;丁勇岱给那个“胖都来”录祝福视频,连公司有没有被投诉都没搜——天眼查上明摆着三条消费欺诈官司。他们不是坏人,是根本没把“查资质”当回事。
王志文去年说“不敢接代言”,被笑太较真。但2025年市场监管总局通报里写得明白:查的违法广告里,八成以上代言人拿不出“我看过检测报告”的签字。不审,真不行。
现在广电和市监局真搞了个“代言信用档案”,以后明星签合同前,得先查合作方有没有被罚过3次以上。有些团队已经开始雇独立律师和儿科医生看文案了,不是作秀,是怕下一次罚单落到自己头上。
郭晶晶这次没违法,但信任没了就是没了。
奥运冠军的金牌是真金,可广告里的“真”字,得靠一页页合同、一份份检测报告、一次次下架动作来撑。
没谁必须完美,但推东西之前,至少得知道自己推的是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