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3月中央发布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部署:“一是公安边防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现役编制全部转为人民警察编制。二是公安边防部队转到地方后成建制划归公安机关,并结合新组建的国家移民管理局进行适当调整整合。”简短的几句话就将公安边防部队的改革调整情况进行了精确的概括。但实际上,在此前的公安边防部队转制改革中,实际情况却是明显要复杂得多,因为除沿边和内陆省份公安边防总队是主要转隶国家移民管理局、改编为移民管理警察队伍外,部署在沿海省份的各支公安边防总队的调整情况则都是分多种思路进行调整。接下来,小圣就为大家展开进行一下介绍。
一、部署在沿边省份、内陆省份的公安边防总队主要是转隶国家移民管理局:1、军改前,内陆省份公安边防总队的主要下辖力量就是相应的现役边检站(基本是设在国际机场的出入境口岸,还有少部分是设在对外开放的铁路口岸和长江干流的对外开放港口口岸),甚至还有许多内陆公安边防总队就是执行“总队、站”合一体制。所以,在2018年的边防改革中,内陆省份公安边防总队都是整体转隶国家移民管理局,改编为相应的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均为正局级),执行人民警察编制。
2、相较于内陆省份公安边防总队,沿边省份公安边防总队的下辖力量更为强大,除了相应的边检站外,还设有数量不等的公安边防支队,比如云南、新疆、西藏、内蒙、吉林等省(区)公安边防总队就是同时下辖边检站和公安边防支队。而在此前的公安边防部队改革中,内陆省份公安边防总队本级及其所属现役边检站、所属沿边公安边防支队都是转隶国家移民管理局,分别改编为相应的出入境管理总站及其所属职业化边检站、所属边境管理支队,均执行人民警察编制。但是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沿边省份公安边防总队还有少部分力量是转隶至解放军陆军边防部队或武警内卫部队,继续留在现役。
二、驻守在既沿边又沿海省份的公安边防总队分两部分转隶改编:其中,公安边防总队本级及其所属现役边检站、所属沿边公安边防支队是统一转隶国家移民管理局,分别改编为出入境管理总站及其所属职业化边检站、边境管理支队,执行人民警察编制。至于沿海公安边防支队则是转隶并入属地公安机关进行适当的改编调整,例如广西钦州市是沿海城市,钦州市公安边防支队在之前的改革中于2018年12月整建制退出现役、划转钦州市公安局统一领导指挥,并改编为钦州市公安局海防管理支队(副处级)。该支队后于2021年2月24日进行了进一步的人员分流和任职定岗,原隶属的3个海防大队和12个派出所划归相应的公安分局管理和保障,支队仅下设政秘科、侦查大队、治安大队。
三、驻守在沿海省份的公安边防总队的调整转隶情况最为复杂:
1、上海、天津是早在1998年7月就已经完成边检职业化改革的沿海直辖市,军改前,上海出入境边检总站(正厅级)、天津出入境边检总站(正厅级)是隶属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执行人民警察编制的专门出入境管理机构,所以上海市公安边防总队、天津市公安边防总队就没有下辖边检站,也不承担出入境相关的监管审核任务,而是只负责沿海区域的相关边防管理任务。在2018年的调整改革中,“天津、上海”公安边防总队都是整建制并入所在市公安局,分别改编为天津市公安局沿海安全保卫总队、上海市公安局边防和港航公安分局。
2、驻守在其他沿海省份的公安边防总队一分为二进行转隶调整:1、公安边防总队本级及其所属现役边检站统一转隶国家移民管理局,改编为相应的出入境管理总站及其所属职业化边检站,执行人民警察编制。2、沿海公安边防支队一般都是转隶并入属地公安机关进行调整改编,比如原广州市公安边防支队于2018年底移交广州市公安局,2019年1月1日上午,广州市公安局举行公安边防支队转改官兵集体换装仪式;原威海市公安边防支队整建制划归地方公安机关改编为威海市公安局海岸警察支队;还有部署在海南的部分公安边防支队则是统一移交海南省公安厅,改编组建为海南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形成“总队-支队-派出所”三级管理体系)等。
当然了,诸如“广州、深圳、珠海、厦门、海口、汕头”等城市也是在1998年就已经完成了边检职业化改革,所以设在这几个城市的出入境边检总站早在公安边防部队改革前就已经是执行人民警察编制。当然了,在2018年的调整改革中,这些职业化边检总站在接收合并了相应的原公安边防部队现役边检站后统一转隶国家移民管理局。
四、最为特殊的是北京,军改前,北京市只有正厅局级的北京出入境边检总站驻守在相应的对外开放口岸执行相应的出入境监管任务,但没有配属公安边防总队。所以在2018年公安边防改革中,只有北京出入境边检总站整体转隶国家移民管理局,而没有公安边防总队退役改革的说法。
综上所述,军改中,公安边防总队的调整改革情况非常复杂,有转隶属地公安的、有转隶国家移民管理局的、还有转入其他现役系统这三种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