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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证监会立案仅 15 个工作日, 容百科技 ( 688005 )重大合同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一案已快速产生定论。宁波证监局拟对 容百科技 及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并处以合计 950 万元罚款。

根据 容百科技 2 月 6 日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该案已由宁波证监局调查完毕,认为 容百科技 相关行为 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构成 误导性陈述的违法行为 ; 白厚善作为容百科技董事长、总经理,俞济芸作为容百科技董事会秘书 分别为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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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宁波证监局拟决定对容百科技白厚善、俞济芸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5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罚款。以上处罚为拟定处罚,容百科技方面还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

容百科技方面表示,公司判断本次涉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和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容百科技本次被调查的起因,是公司1月13日晚发布《关于与宁德时代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披露了2026年第一季度开始至2031年,容百科技合计为宁德时代供应国内区域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预计为305万吨,协议总销售金额超1200亿元等信息。

消息出炉当日即引发监管关注,上交所当夜即向容百科技下发问询函,容百科技股票也立即停牌三日。随后于1月18日,容百科技披露遭证监会立案调查。1月19日复牌至今,容百科技股价累计下跌近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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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证监局的调查结果,其认定容百科技上述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未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合作协议实际条款内容等情况的要素共有三条:

一是,《合作协议》并未对总销售金额作出约定,且公司在119日关于对上交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中称 “1200亿元合同总金额是公司估算得出”,“销售金额具有不确定性”;

二是,《合作协议》约定的需方采购量为不低于305万吨预测值的70%,且最终以供需双方后续签订的框架性、年度性或者单笔采购合同为准。

三是,公告披露公司自2026年第一季度开始至2031年向需方供货,但《合作协议》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止;

四是,《合作协议》将容百科技满足综合竞争力要求作为需方履约的前置条件,但公告未予披露,综合竞争力特指同时满足政策要求、商务条件、产品质量、材料性能指标及产品交付时间及数量等条件。

容百科技前期披露,为匹配预计的客户订单,公司将根据协议中约定的产能建设节奏及实际的订单签约情况安排相应新建、扩建产能以满足供货要求。其中包括:拟使用自有资金3.42亿元收购贵州新仁部分股权,并对贵州新仁进行增资,贵州新仁目前拥有年产6万吨磷酸铁锂产线;同时,未来计划继续通过投资并购及产能自建等方式扩大产能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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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梁秋燕

校对 :祝甜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