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职工无需担心追责波及自身,国资委46号令已明确责任边界。新规聚焦违规经营投资的管理者追责,同时明确职工薪酬、社保等合法权益不受影响,为职工权益筑牢保障。
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国资委令第46号),核心是规范国企经营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并非针对普通职工。政策实施后,不少职工产生顾虑,担心追责会影响自身收入与社保待遇,本文结合政策原文与执行要求,用通俗语言说明新规对职工的影响。
一、追责对象精准锁定,普通职工不在范围内
46号令明确责任追究仅针对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实行分级认定,不搞无差别连坐,普通职工依规履职无需承担责任。
三类人员是追责重点: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等,对重大经营投资决策负总责;二是财务、采购、风控、人事等关键管理岗位人员,负责核心业务审批与执行;三是明知违规仍故意操作、弄虚作假的核心经办人。
一线操作工、基层行政人员、后勤职工等普通岗位人员,未参与违规决策与操作,不在追责范围内。即便企业出现违规问题,也不会牵连普通职工,更不会因追责降低职工薪酬、停缴社保。
二、薪酬发放有保障,违规追责不影响职工收入
新规明确企业整改与追责工作,不得影响职工正常薪酬发放。国企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等收入,依据劳动合同与企业薪酬制度发放,与管理者追责无关联。
针对管理者违规发放薪酬的行为,46号令要求追回违规所得,仅对责任人进行薪酬扣减、取消激励等处理,不涉及普通职工。同时,人社部、财政部、国资委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工资发放秩序,保障职工合法收入权益。
企业因经营问题进行整改时,需优先保障职工薪酬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借追责名义克扣、拖欠职工工资。
三、社保缴纳不受影响,退休待遇按政策落实
职工社保缴纳、待遇领取与企业追责完全脱钩,这是46号令的重要原则。国企需依法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保费用,这是法定义务,不因管理者追责而中断。
职工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由社保基金统一统筹发放,与企业经营状况、追责情况无关。即便企业进行整改或追责,职工的社保缴费记录、工龄认定、退休待遇核算均按国家政策执行,不会出现断缴、少缴、待遇降低等情况。
对于历史遗留的社保欠缴、工龄漏认等问题,企业需按要求整改补缴,切实保障职工社保权益。
四、终身追责约束管理者,倒逼企业规范经营
46号令建立终身追责机制,管理者即便退休、调任、离职,只要任职期间存在违规经营投资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不良影响,仍会被追究责任。
追责方式包括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扣减薪酬、市场禁入等,情节严重的移送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这一机制倒逼管理者依法合规经营,减少违规决策、利益输送等行为,从长远看有利于企业稳定发展,间接保障职工就业与收入稳定。
同时,新规设置容错机制,对改革创新、先行先试中出现的非主观失误,符合条件的可从轻、减轻或免除责任,兼顾规范管理与企业发展活力。
五、职工权益受侵害,可通过正规渠道维权
若职工发现企业存在克扣薪酬、停缴社保、借追责侵害职工权益等行为,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一是向企业工会反映,由工会协调解决;二是拨打12333社保热线、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三是向当地人社部门、国资监管部门举报;四是通过劳动仲裁、民事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46号令的实施,本质上是规范企业管理、保护国有资产与职工权益的统一,职工无需过度担忧,依规履职即可安心工作。
你所在的国企是否开展了46号令政策宣讲?对职工权益保障有哪些实际感受?
免责声明:本文依据国资委令第46号、《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管理规定》等现行政策整理,仅供参考。各地国企执行细则、追责标准、权益保障措施存在差异,具体以当地国资监管部门、人社部门最新规定为准,可咨询相关部门获取权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