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微博用户@对流层平流层 的消息,浙江省嘉兴市某清真餐馆在抖音发布作品,题为“欢迎加沙同胞前来品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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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视频截图可以看到,餐馆老板和一个外国人站在店门口,满面笑容,门头悬挂用阿拉伯文和中文书写的伊斯兰教清真言“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

这一行为本身已涉嫌违反我国关于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及商业标识使用的相关规定:非宗教场所不得设置、展示具有传教性质的宗教标语,尤其在餐饮等营利性场所公开悬挂清真言,极易被认定为变相传教。

然而,真正引发公众强烈质疑的,并非仅仅是违规悬挂宗教标语,而是其文案中使用“加沙同胞”这一措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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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店主从外貌特征判断应为中国人,而不是阿拉伯国家在华侨民,按理说,其他中国人才是他的同胞。

他将加沙人称为“同胞”,不仅混淆了“国籍”与“宗教情感”的界限,更在事实上否定了自身作为中国公民的身份归属——这是一种典型的“有教无国”倾向。

他吃着中国的饭,赚着中国人的钱,却把远在万里之外、与自己毫无血缘、国籍、文化关联的加沙人称为“同胞”。

这种身份错位的背后,不就是因为与加沙人有同样的宗教信仰么?

某些人的母语就是汉语,却又不懂汉语里“同胞”是什么意思。

“同胞”除了指同父母所生的兄弟姐妹,就是指同一个国家或民族的人。比如海外侨胞,指的就是在海外居住但具有中国国籍的人。

我们从未听说过有什么“佛教徒同胞”、“道教徒同胞”,信佛的中国人也不会把尼泊尔人、泰国人当作同胞。奇怪的是,某些人却因为信了某个教,就连加沙人也认作“同胞”了。

某些人因为所谓“信仰”,把沙特或其他什么国家当作祖国,把自己当作生活在中国的侨民,甚至以为自己血管里流淌着“高贵”的阿拉伯血统。

他们视与其不同“信仰”的中国人为肮脏的异教徒,视与其有共同“信仰”的加沙人为“同胞”。

这种身份错位认识,本质上是一种“有教无国”的意识形态——他们秉持“先是×××(宗教信徒),再是中国人”的排序逻辑,将宗教共同体凌驾于国家认同之上,甚至试图以宗教身份取代公民身份。

我呼吁:

作为中国人,请不要去这种店主明明是中国人、却不把你当同胞的餐馆吃饭。

你不是他的“同胞”,你的消费只会助长其背离国家认同的行为。

你花的每一分钱,都在为“有教无国”的错误价值观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