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月13日公布多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多家公司和个人因串通投标被罚款。
南川发改罚决字〔2025〕第01号显示,浙江万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与南川区城镇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投标活动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章四十条:“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规定。重庆南川区发改委决定对该公司罚款592769元。
此外,广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也因为相同违法行为被罚款592769元。
浙江万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黄某平、祝某璠两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提及,浙江万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技术方案与广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技术方案内容异常一致。投标时黄某平担任浙江万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地区负责人,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祝某璠受法定代表人委托担任本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为直接责任人。二人均被分别罚款29638.45元。
此外投标时杨某担任广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负责人,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同时杨某受法定代表人委托担任本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为直接责任人。杨某也被罚款29638.45元。
2月13日公布的其他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还显示,招商局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当事人郑某梅、曾某,重庆昆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当事人刘某模、牟某芳参与南川区重点水生态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投标活动。招商局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总承包管理及设计方案部分章节内容与重庆市昆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总承包管理及设计方案部分章节内容一致。以上公司和个人因涉及相互串通情形而被处罚,招商局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昆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分别被罚款50489.43元,涉事个人分别被罚款3281.8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