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时间拨回到1863年的那个岁末,一位名叫麦塔孚的英国记者站在苏州的街头,眼前的一幕让他做了一辈子的噩梦。
在那篇后来登上《泰晤士报》、让整个西方世界读得头皮发麻的通讯稿里,他是这么写的:平江河里流淌的不再是水,而是死人。
河面被染成了触目惊心的暗红色,几十个日夜过去了,也没人敢去收尸。
这成千上万的亡魂,并不是倒在两军对垒的阵地上,而是被绑着送上了刑场。
那个签发死亡判决书的人,正是晚清权臣李鸿章。
而那个把枪膛压满子弹、硬塞进李鸿章手里的人,则是他的头号战将程学启。
现在的人翻看这段历史,总觉得这是“杀降不祥”的道德亏空,或者是那个洋人戈登跟李鸿章闹翻的外交段子。
可要是你能穿越回那个硝烟呛人的冬天,你会明白,这不仅仅是残忍,而是一道为了活命必须算清楚的“数学题”。
当时李鸿章的处境,其实是悬在悬崖边上。
淮军虽然把苏州围了个铁桶一般,先锋程学启带着两万五千号人和戈登的“常胜军”在娄门外狂轰滥炸,把天都烧红了。
城墙里面的太平军其实早就散了架。
忠王李秀成是个明白人,从天京火急火燎赶回来救场,进城一瞧那个氛围,就知道这盘棋没法下了。
守城的郜永宽、汪安钧这八个人,早就跟对面眉来眼去。
这时候,李秀成做了一个既让人心酸又不得不做的决定:既然拦不住手下人卖主求荣,那就不跟着陪葬了。
他跟唯一一个死心眼的慕王谭绍光哭着道别,自己领着一万多亲兵,趁着黑夜突围跑去了无锡。
李秀成前脚刚溜,城里的大戏立马开场。
程学启也没闲着。
他手底下有个副将叫郑国魁,以前是巢湖贩私盐的,后来投了诚,这人跟城里的纳王郜永宽正好是拜把子兄弟。
顺着这根藤,程学启拉着戈登,划着一艘小船在阳澄湖上,跟偷偷溜出城的郜永宽见了一面。
买卖谈得特别顺溜:你们把主帅谭绍光宰了,把苏州城交出来;李鸿章保你们做二品大员,要官给官,要钱给钱。
两边甚至还折断了箭头发誓,洋人戈登拍着胸脯做了担保人。
没过几天,谭绍光正召集大家开会,汪安钧突然翻脸,从袖子里掏出匕首,当场就把这位对天国死心塌地的名将给捅了。
大门敞开,淮军大摇大摆进了城。
按说仗打到这份儿上,该是开香槟庆祝的时候。
可偏偏就在这节骨眼上,李鸿章觉出味儿不对了。
麻烦出在“交接”这两个字上。
郜永宽这“八大王”虽然跪了,但脑子没坏。
他们晓得清军有杀俘虏的老毛病,所以给自己留了个后手。
但这后手,直接把李鸿章逼到了墙角。
那时候城里太平军还剩十多万。
就算杀了谭绍光的两万铁杆,剩下几万个精壮汉子,郜永宽死活不肯散伙。
他把三个条件拍在桌面上:
头一条,枪杆子不交;
第二条,队伍不散,得成建制地改编;
第三条,苏州城得划出一半给他们驻军,淮军住另外一半。
最让人头疼的是,他们狮子大开口,非要保留二十个营的兵力。
这哪是投降?
这分明是请了个活祖宗进门。
程学启第一个就炸了毛。
看着这帮降兵手里端着枪、扎着营寨那副不可一世的德行,他后脊梁骨直冒凉气。
大半夜的他闯进李鸿章的大帐,把这笔账掰开了揉碎了算:
这八个降将,手里的兵比咱们多好几倍。
现在占着半个苏州城,手里有家伙,心里还不服气。
万一哪天翻了脸,这就是埋在咱们枕头底下的一颗雷。
程学启撂下的狠话特别瘆人:“到时候,咱们脑袋搬家了都不知道是谁砍的!”
李鸿章犹豫了。
他倒不是手软,是怕麻烦。
“杀降不仁义、不吉利。”
李鸿章心里的小算盘打得噼里啪啦响:真要把这帮人宰了,以后常州、嘉兴那边的太平军一看没了活路,肯定得玩命死磕,那后面的仗就成了硬骨头。
这简直就是个两难的死局:
选A(守约):在这个随时会炸的火药桶上睡觉,赌命。
选B(开杀):背上背信弃义的黑锅,让后面的攻城战变难,但能把眼前的隐患斩草除根。
程学启是个狠角色,他自个儿以前也是太平军过来的,太懂这帮“兄弟”的套路了。
虽说为了吓唬李鸿章,他把这八个人硬说成是凶狠的广西老兵(其实大部分是两湖和江浙人),但道理是通的: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眼瞅着李鸿章还在那儿磨叽,程学启连上下级的规矩都不顾了,气哼哼地甩袖子就要走。
这一激,倒是把李鸿章给激醒了。
他一把拽住程学启:“方忠老弟,别上火,我想明白了。”
既然铁了心要黑吃黑,那活儿就得做得漂亮,不能漏半点风声。
第二天一早,李鸿章摆下了一场鸿门宴。
借口找得很好听:给八位将军授官衔、发奖金。
郜永宽那帮人以为这回真是富贵险中求,一个个兴高采烈地跑去程学启的军营。
酒过三巡,李鸿章找个理由溜了。
紧接着,八个捧着清军官服的士兵走了进来,跪在地上喊:“请大人们换上顶戴花翎。”
这八个王爷喝得晕乎乎的,解下头上的黄头巾,脱了太平军的战袍。
就在他们一点防备都没有的那一刹那,早就埋伏好的刀斧手冲了进来。
刀光一闪,八颗脑袋滚落一地。
但这事儿没完。
程学启深知“野火烧不尽”的道理。
光杀了头头没用,底下的兵要是不收拾,立马就得炸营。
于是,人间炼狱般的一幕上演了。
程学启领着兵冲进了太平军占的那半个苏州城,“见门就踹,见地儿就搜”。
那些已经交了枪的三万多太平军降兵,被一波波赶到了双塔寺的院子里。
整整半天功夫,三万个手无寸铁的大活人,被杀得干干净净。
代价大吗?
大得吓人。
戈登气得掏出枪要找李鸿章决斗,西方报纸骂声一片。
而且李鸿章当初担心的事也灵验了——因为苏州这事传得太快,后来淮军打常州、丹阳、句容的时候,太平军守军知道投降也是个死,一个个跟疯了似的抵抗,淮军死伤惨重。
但要是站在李鸿章的角度看,这笔买卖还是“赚”了。
他在给恩师曾国藩的信里这样写:“苏州虽然拿回来了,但满大街都是难民,遍地是死人骨头,起码得缓一年才能有人气。”
字里行间透着一股子阴森森的寒气。
为了搞定比自己多好几倍的潜在威胁,他选择了先斩后奏,快刀斩乱麻。
这种手段狠到什么地步?
连那个外号“曾剃头”、杀人如麻的曾国藩看了,都不得不承认自己不如徒弟心狠手辣。
在战争的逻辑里,哪有什么对错,只有谁死谁活。
李鸿章用三万人的血,染红了程学启和他自己的官帽子,也彻底断了苏州城再反叛的念想。
至于那条变成了红色的平江河,不过是这本血淋淋的账本上,一行不起眼的红色备注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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