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贵州省高院生效判决还原的“权力—利益—崩塌”全链条
(一)通报与判决:事实坐标零偏差
2018年7月3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贵州省原省委常委、副省长王晓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通报》,首次以“三个特别”——“特别疯狂、特别贪婪、特别狡猾”给案件定性。
2019年4月11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9)渝01刑初23号判决书生效:王晓光因受贿、贪污、内幕交易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亿七千万元;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2.15亿元及其孳息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本文所有细节均来自上述通报、判决书、2019年4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传部与央视《国家监察》栏目联合发布的专题片《护航民生》第三集《权之祸》公开片段,不作任何延伸想象。
(二)时间轴:从“副市长”到“阶下囚”的26年
1992.08—1995.12 贵阳市乌当区副区长,首次分管土地;
1998.09—2001.12 贵阳市副市长,手握棚改审批权;
2006.10—2011.03 遵义市长、市委书记,主政一方;
2011.03—2017.06 贵州省委常委、副省长,常务副省长任内分管财政、国资、金融;
2017.06—2018.01 被巡视、初核;
2018.03—2018.07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立案审查调查;
2019.04 一审宣判。
26年里,王晓光把“常务”二字演绎成“常贪”,用他自己的话——“一路提拔,一路收钱,一路害怕,一路收不住”,判决书引用其供述达47次,成为勾勒腐败链条的第一手材料。
(三)“三重罪”事实画像与2.15亿构成
1. 受贿罪:1.75亿元(现金、房产、股权、金条、茅台酒)
2. 贪污罪:0.18亿元(套取财政周转金、虚列棚改支出)
3. 内幕交易罪:0.22亿元违法所得(提前买入“贵州茅台”“贵绳股份”)
合计2.15亿元,判决书第3—86页逐项列明,均经王晓光本人签字确认。
(四)案例一:倒酒入厕——“茅台副省长”的荒诞细节
官方来源:央视《国家监察》第三集视频片段、判决书第52—54页
2015年春节,王晓光在贵阳金阳新区家中宴请私企老板赵某。席间,赵某带来15箱2012年份飞天茅台,希望拿下遵义棚改项目。王晓光当场笑纳,却吩咐司机:“把箱子拆开,酒全部倒进马桶,瓶子砸碎扔垃圾站。”
理由惊人:
1. 藏酒太多,家里已堆满4个房间,怕巡查组拍照;
2. 空瓶可卖,当年“老瓶”回收价400元/个,倒一次马桶净赚6万元;
3. 酒倒完后,他让老婆把空瓶分批卖给礼品回收店,所得现金又存入以妻弟名义开设的“小金库”。
“倒酒入厕”成为王晓光“既想享受又害怕暴露”的缩影,被审理法官写入判决书“犯罪主观恶性”部分,成为酌定从重处罚情节。
(五)案例二:棚改里的“空气指标”——财政周转金贪污链
官方来源:判决书第63—68页、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财政周转金清理检查情况的报告》(黔财监〔2017〕17号)
2013年,遵义市启动“中心城区危旧房改造”工程,省财政下拨周转金22亿元。王晓光主持召开省长办公会,拍板将其中3亿元“预拨”给遵义某城投公司,再授意该公司与其实际控制的“壳公司”贵州鸿昇置业签订虚假代建协议,虚列拆迁成本1.8亿元。
资金回流路径:城投公司→壳公司→王晓光妻弟王某→香港账户→购买新加坡房产。
省审计厅2016年跟踪审计发现“项目进度为零,资金已付80%”,线索移交省纪委监委。判决书显示,王晓光在省常委会上三次批示“加快棚改,特事特办”,用权力为“空气指标”开绿灯,最终把1.8亿元财政周转金变成自家海外不动产。
(六)案例三:酒桌上的“内部信息”——茅台股票内幕交易
官方来源: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9号、判决书第71—79页
2016年12月,贵州省政府获悉国家税务总局即将调整白酒消费税计税基准,茅台集团利润将大幅抬升。作为分管财税的常务副省长,王晓光在方案签批前5天,先后3次在酒桌旁向贵州某酒业老板沈某泄露“消费税新政+茅台营销体制改革”双重利好。
沈某立即筹集1.6亿元买入“贵州茅台”19.2万股;王晓光通过其侄子证券账户跟买3.7万股。
2017年1月4日政策发布,茅台股价四天上涨18%,沈某、王晓光分别获利0.19亿元、0.22亿元。
证监会稽查总队通过大数据发现“账户集中、买入时间高度一致”,移送中央纪委。判决书认定王晓光作为“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在“敏感期内”明示他人买卖,构成内幕交易罪,属于“情节特别严重”,被处有期徒刑六年。
(七)案例四:茅台经销商“批条”——隐形受贿的“白手套”
官方来源:判决书第31—38页、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部分经销商经销权的公告》(2018年7月)
2012—2016年,王晓光利用分管省国资委、监管茅台集团之便,为袁某等5人获批茅台经销商资格,批条上只写一句话“请予支持”并签名。
表面零交易,实际“批条”背后有约定比例:每获得1吨计划内指标,送王晓光20箱茅台。5年间,袁某等人共获得计划内指标210吨,送酒折合市场价0.48亿元。
王晓光只收酒不收钱,再把酒交由“酒托”变现,形成“权力—批条—现货—现金”闭环。
2018年茅台集团清理经销商,袁某等人因“违规获取经销权”被清退,中央纪委顺藤摸瓜,查出王晓光“以酒变现”受贿新形态。判决书认定该部分全部计入受贿数额。
(八)腐败暗流:权力失控的三道“闸门”
1. 决策“一支笔”——省长办公会成了“批发市场”
判决书显示,王晓光先后主持召开省长办公会47次,个人拍板财政专项资金、土地出让、棚改项目金额高达312亿元,其中21亿元直接关联其犯罪事实。
2. 人事“一纸条”——“提钱进步”的逆向激励
遵义时期,他向组织部门推荐8名干部,7人送钱;在副省长任内,为某县县委书记“打招呼”提拔,收取美元150万。
3. 监督“一抹黑”——“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
贵州省委巡视办2017年对省政府党组开展巡视,王晓光3次拖延提供个人事项报告,把股票账户、香港身份、新加坡房产全部隐瞒,巡视组因“权限不足”未能穿透其妻弟、侄子等“白手套”。
(九)案发与查处:巡视点火、群众添柴、专案攻坚
1. 2016年11月,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贵州省开展巡视,发现省财政棚改资金“项目真空”问题;
2. 2017年3月,遵义市红花岗区群众实名举报“拆迁款被截留”,省纪委监委初核发现王晓光亲属账户异常;
3. 2017年6月,中央纪委对王晓光进行立案审查,国家监委成立“6·12”专案组,运用“天网”系统追踪其香港、新加坡账户;
4. 2018年3月,王晓光被留置,成为国家监委成立以来首位被留置的省级政府副职;
5. 2018年7月,双开通报发布;
6. 2019年4月,一审宣判,全案全部赃款赃物追缴到位,实现“零流失”。
(十)治本之思:制度笼子如何密而不漏?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在《中国纪检监察报》2019年5月15日理论版发文指出,王晓光案暴露出“一把手”分管财政、国资、金融、住房建设等多领域,权力过度集中,必须“拆权、限权、晒权”。
贵州省委随后用两年完成“三重一大”事项上会公开试点,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批权拆分为7个环节、32个节点,全部纳入“贵州省阳光审批云平台”,实现“过程留痕、结果可查”。
2021年起,茅台集团全部经销权通过贵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招标,取消“批条”通道,彻底斩断“以酒变现”利益链。
“当权力失去制度的缰绳,再高的学历、再光鲜的履历,也挡不住人性的贪婪。”——这是王晓光在忏悔录里写下的第一句,也是专题片《权之祸》的片尾金句,今天读来,依旧振聋发聩。
(十一)写在最后: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
王晓光倒了,但“倒酒入厕”的荒诞声仍在警示:腐败手段不断变异,监督之网必须步步升级。
从中央巡视组“政治体检”,到国家监委“法法衔接”,再到财政、审计、金融、证监多部门数据共享,一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网络正在成型。
“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不是一句口号,而是制度长牙、纪律带电的真实写照。
当权力被关进制度的笼子,茅台才能回归酒香,财政周转金才能惠及百姓,股票市场才能公平博弈。
这,正是全面从严治党给时代最响亮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