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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声天下5月1日成都快讯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随着“五·一”假期的临近,人们外出活动的增多,与交通安全相关的话题,再度成为焦点。然而,今天(1日)傍晚开始,却在网络上曝出,在四川成都发生一起车辆撞人事故的消息,一时间,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对此,相关部门及时介入给予处置。

“民声君”今天晚间刚刚从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证实,2026年5月1日17时20分许,该市高新区剑南大道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接报警后,公安机关迅速组织警力到场处置,并联动120急救部门开展伤员救治工作。

据介绍,经初步调查,李某某(男,31岁)驾驶一辆小型轿车行驶至剑南大道与天府四街交叉路口右转时,与行人发生碰撞。随后,李某某驾车逃离现场。在逃逸过程中,又先后与其他车辆及行人发生碰撞。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11人不同程度受伤。目前,所有伤者均已送医治疗。

警方表示,案发后,肇事司机李某某被当场抓获。据初步调查,李某某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经检测,已排除其酒驾、毒驾嫌疑。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同时,也提醒广大网民勿传播现场图片、视频及相关不实信息,避免对逝者家属及伤者造成二次伤害。

针对肇事司机的如此行为,这在本栏目智库,法律人士看来,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而逃跑的行为涉嫌犯罪。而认定交通肇事逃逸,则需要满足几个条件;首先,存在交通肇事这一前提,即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导致重大事故的发生;其次,行为人必须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故意;最后,行为人实施了逃离现场的行为,如直接驾车逃离或弃车逃离等。

法律人士表示,交通肇事逃逸不仅会加重刑事处罚,民事赔偿责任也会加重。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救助伤者,无论责任如何,均需报警并配合调查,避免被推定逃逸。此外,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例如,如果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若机动车不明、未参加强制保险或抢救费用超过限额,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责编/翔宇)

*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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