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导报综合报道 国民党民代翁晓玲曾于脸书上发文爆料,联电创办人曹兴诚和已故台湾清华大学(以下简称“清大”)前校长沈君山对弈,承诺捐1500万元(新台币,下同)给清大却食言,曹提告求偿4000余万元,一审判决曹败诉。案件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天(5日)驳回上诉,仍判曹败诉,翁晓玲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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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高院指出,依历年媒体报道,多将捐款描述为曹兴诚因对弈胜负的个人承诺,而媒体报道名人捐款时常冠上职衔以提升公信力,且全文未提及曹是代表联电对弈,翁晓玲依公开资讯产生质疑,认为已尽合理查证义务,主观难认有恶意。
台湾高院认为,曹兴诚是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的公众人物,诚信属可受公评之事,翁晓玲辞锋犀利的评论,未逾合理评论范围,不构成侵害名誉权。
对此判决,翁晓玲今天表示,事实胜于雄辩!公理自在人心。希望此事就此落幕,到此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