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方清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柳某,原为山西省贸易学校食堂会计兼管理员。根据其个人申请、校方同意并经教育局、人社局审批,他于2019年11月19日正式调到太原市二十九中学工作。
但柳某赴新单位报到一个多月后,以岗位未达个人预期为由,不再到岗履职,且因提出学校把自己退回原校的要求未获满足,便拒绝到岗并长期处于脱岗状态。
柳某称自己这些年靠在饭店和酒店当小时工谋生,但其工资卡上仍能每月收到学校数千元工资。据他提供的个人活期存折显示,最近的一笔进账发生在今年的3月10日,金额显示为8415元。其他月份对应日期也都有数额与之接近的钱款转入。
“从2020年2月至今,长达6年,无人追查,无人监管。”柳某对此感到十分费解又无奈,于是通过多种途径持续举报自己“吃空饷”。
记者问其“为什么要举报自己”,柳某说:“吃空饷时间太长会涉及职务侵占和贪污,而且并非我愿意吃,我不想被动违法。”
直至今年3月27日,“太原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情况通报,表示对相关“吃空饷”事件高度重视,已成立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
5月8日,“联合调查组”发布了太原市第二十九中学校职工柳某反映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认定:二十九中对柳某无正当理由长期不上班未尽到管理责任,存在“吃空饷”的问题,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目前,二十九中已停发柳某全部工资,启动解除人事关系程序,正在依法追回柳某已领取的工资薪酬。太原市纪委监委已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二十九中时任校长李某、翟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现任校党总支书记周某、校长柴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联合调查组认定柳某的工作调动符合相关规定,但二十九中对柳某无正当理由长期不上班未尽到管理责任,一直未停发其基本工资和部分绩效工资,存在“吃空饷”的问题,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于是二十九中两位时任校长李某、翟某,都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现任校党总支书记周某、校长柴某,则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相形之下,柳某被停发工资、启动解聘程序并依法追回已领取的工资薪酬,于他来说更像一场终极清算甚或“鸡飞蛋打”。
据资料介绍,太原市第二十九中学是太原市直属公办,教师工资资金来源于当地财政,由教育主管部门(如太原市教育局)统筹管理,并由人社部门核定编制与岗位。
有着如此完备的管理规则与运行机制,却长期游荡着柳某这条“漏网之鱼”,就连本人都感到不可思议、进退两难,甚至担心被动地违法犯罪受到追究而自我举报,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另外他每月不上班仍照开8000余元工资,6年下来白拿数十万,这不仅有违基本薪酬制度,更破坏职场公平原则,必然给多数在岗老师的工作积极性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相关行政法规,对“吃空饷”的处理方式包括追缴非法所得,责令退回已领取的全部工资款项;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党纪政纪处分,并追究单位负责人监管不力、纵容包庇等责任;涉嫌贪污罪、诈骗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责。
在近年公开报道中,有人长期脱岗仍领薪数年,也有官员安排亲属“挂名领薪”,最终被司法问责的案例并不鲜见。
那么对于“吃空饷”多年、涉及数额巨大的柳某,
可以一退了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