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
近日,上海的高先生反映
自己的母亲过世后
母亲哥哥的女儿
也就是他的表姐
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母亲留下的遗产
这份遗产可不是小数目
包含了上海虹口两套房产的份额
和一套嘉兴房产的份额
高先生的父亲介绍,自己的妻子于2021年5月去世。高先生是夫妻俩的独生子,妻子去世时,他理所当然地认为妻子的遗产都是留给儿子的,也就并未着急办理房产更名。不料,妻子去世不久,妻子的侄女,也就是儿子高先生的表姐高晶晶,一纸诉状告上法院,要求分割妻子留下的遗产。
表姐凭什么要分表弟的遗产?
原来,高先生母亲过世时
他的外婆计老太太还健在
高先生母亲又没有留下遗嘱
因此计老太太也是法定继承人之一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叶名怡教授表示,(继承的)第一顺位,就是父母、子女、还有夫妻。第二顺位,就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有第一顺位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的人他是没有继承权的。所以在这个案件里面,被告的母亲去世的时候,她有三个第一顺位的继承人,那除以三,那么就是每个继承人应当继承的份额。
计老太太育有三女一子
先于她过世的只有二女儿
也就是高先生的母亲
高先生说,接到法院传票后
大姨妈告诉他
其实当年母亲刚过世
表姐就曾提出分割遗产
高先生的大姨也表示:“当时来找我,我就反对,那时外婆还没过世的时候,她来找我,我不肯啊。后面就否定她了,否定了她就不说了,不说了我就想这事结束了,所以我没跟你们讲。”
表姐方则拿出来两份文件
从时间上看
两份文件都是在高先生母亲
过世后不久写的
第一份是遗嘱,上面写明计老太太过世后,属于她名下所有产权份额和个人财产,由她的孙女,也就是高先生表姐高晶晶一人继承。
第二份是补充说明,里面写到"前文所述的我名下的全部财产及(份)额包含由我继承的我子女名(下)的遗产(份)额"。
高先生的代理律师谷莎表示:“主要目的就是通过那两份遗嘱,表姐高晶晶要去继承老人转继承所得的先于他死亡的二女儿的遗产。”
在高先生看来
遗嘱中所写的
"继承的我子女名下的遗产份额,
也一并由高晶晶一人继承"
这句话十分可疑
因为计老太太生前并不知道
二女儿已经离世
也就不会知道自己拥有一份
来自二女儿的遗产
更不会对这份遗产作出处置
高先生表示“我就是追悼会的一星期之后去看望外婆的,因为我外婆之前一直在问,为什么我妈妈不打电话给她。我就是去安抚外婆,跟她说,我妈妈,我要带她去美国看病了,她最近喉咙不太好,没法打电话。”
谷莎也表示,“为了确保母亲去世这个事情不要穿帮,他们还按照以往的惯例,每年过春节以女儿名义给母亲送红包,母亲还说,‘谢谢小妹,小妹身体不好,以后不要送了。’如果母亲是知道女儿已经去世的话,她是万万不可能去做出这样一个表述的。”
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
记者多次联系高先生的表姐高晶晶
对方均拒绝采访
但在留言中对方表示,案件还在诉讼阶段,一切以法院判决为准。而作为被告,高先生一方也已申请笔迹鉴定,来确定这两份遗嘱的真实性。
经初步评估,这起遗产诉讼的标的超过百万元,原本和睦的家族亲情已被击碎。目前,这起遗产纠纷还在等待开庭审理。
法律专家也提醒
为了避免身后遗产引发纠纷
订立遗嘱是最为直接有效的方法
不要把它成是种非常晦气的事情
实际上就是人生的一个自我安排
来源 | 新闻坊
编辑 | 谢钱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