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注意到,近期,江苏省高邮市、涟水县等县级行政区的多个机关单位相继宣布规范内设机构名称,原以“科”命名的内设机构相应改为“股”。
以县级高邮市为例,该市城市管理局、医疗保障局已分别作出调整。
2026年7月13日,高邮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发布《关于规范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名称的通知》称,“根据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名称设置,经研究决定,对相关内设机构名称作如下调整。”
其中,局机关的原组织人事科更名为组织人事股,原计划财务科更名为计划财务股,原指挥中心(督查科)更名为指挥中心(督查股),原市容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更名为市容管理股(行政审批股),原违法建设防治科更名为违法建设防治股,原政策法规科更名为政策法规股,原项目管理科更名为项目管理股。
此外,高邮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原财务科更名为财务股,原业务管理科更名为业务管理股,原督查科更名为督查股,原建筑垃圾管理科更名为建筑垃圾管理股。
上述通知称,以上调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内设机构名称停止使用,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名称相应调整。
与其类似,高邮市医疗保障局党组7月6日发布的通知显示,办公室(信息管理科、基金监管科)更名为办公室(信息管理股、基金监管股),规划财务科更名为规划财务股,待遇保障科(法制科)更名为待遇保障股(法制股),医药价格和服务管理科更名为医药价格和服务管理股。市医疗保障局设有下属单位高邮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其中:综合科更名为综合股,参保登记管理科更名为参保登记管理股,医疗待遇审核科更名为医疗待遇审核股,基金管理与稽核科更名为基金管理与稽核股。
6月22日,涟水县审计局发布《关于调整内设机构名称及与市局对口科室的通知》称,“根据市审计局内设机构名称规范和《关于规范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及职务名称的通知》(涟编办发〔2026〕3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将局内设机构名称以及与市局对口科室调整通知如下。”
具体包括:办公室名称不变,法规与审理科更名为法规与审理股,财政金融审计科更名为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与社会保障审计科更名为行政事业与社会保障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与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更名为经济责任审计与内部审计指导监督股,电子数据审计科更名为电子数据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更名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
稍早前,澎湃新闻报道了江苏淮安、无锡、南通等设区市的多家单位规范内设机构,原以“处”命名的内设机构调整为“科”,处长、副处长随之改称科长、副科长。
比如,淮安市商务局6月17日公布的《关于规范内设机构及调整部分同志职务名称的通知》提及,按照统一规范要求,本局原以“处”命名的内设机构,全部调整为“科”。
其中,原综合处更名为综合科,原财务处更名为财务科,原市场体系建设和流通业发展处更名为市场体系建设和流通业发展科。办公室、机关党委名称则保持不变。
淮安市商务局方面表示,因内设机构名称变更,对应领导职务同步规范。原任处长、副处长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另行发文,具体任职包括郭晓瑾任综合科科长、严祖会任财务科科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