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谢茂

7月24日,四川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徐某于2025年9月9日携匕首袭击自己的舅舅、同村长辈、82岁的小学老师以及邻居,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

24日中午,极目新闻记者现场了解到,当天一审庭审结束,未当庭宣判。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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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起诉书显示,案发当日吃早饭期间,徐某产生找舅舅高某云、长辈高某远、小学老师高申远、邻居郑某强了解所谓“恩怨”,拟将四人杀害的想法。当天8时许,徐某头戴鸭舌帽,携带事先准备的匕首从家中出发。先后袭击了同村舅舅高某云、在路边遇到的长辈高某远,以及他的小学老师高申远,造成上述3人死亡。随后,徐某来到邻居郑某强家中,刺伤了她的丈夫毛某星,并驾驶电动自行车逃跑。

当天上午,徐某被抓获。

起诉书载明,经鉴定,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案发时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检方同时指出,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其犯罪时属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此外,徐某此前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次犯罪,构成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

当天下午,被害人高申远的儿子高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庭审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徐某出席了庭审,在法庭上他对犯罪事实并未提出异议,并表示自己有精神方面的疾病,未对受害者家属致歉。高先生申请对徐某重新进行精神鉴定,申请未能通过。

高先生介绍,自己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责任诉讼,徐某表示无力赔偿,这在他预料之中,“我提起刑附民也不是为了要什么赔偿,主要是为了我能出庭。”案发已过去半年多,其父亲遗体还在殡仪馆,高先生希望等案件审理有结果后,再让父亲入土为安。

一名参加旁听人员也证实,法庭上徐某表示认罪,也未提出要求从轻处罚等诉求。

记者另从高先生代理律师臧梵清处获悉,重新进行精神疾病鉴定的申请未能通过。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