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3日,纽约中央公园西侧的长椅上,一位短视频博主把镜头对准了一对正在拥吻的男女。两人抬头发现拍摄者后,立刻伸手遮挡,女子明确要求拍摄者放下设备——但镜头没有移开,他们清晰的正脸被完整记录,随后被上传到社交平台。
他们的身份很快被网友扒出:45岁的律所合伙人纳撒尼尔·库勒顿,和他29岁的下属凯尔西·博伦茨威格。
涉事男子的律所任职信息及现场画面
这件事在法律上有一个核心问题:拍摄者未经同意,在公共场合拍下两人高清正脸亲热视频并上传全网,到底侵不侵犯隐私权?
答案很明确:构成侵权。
一条被误解的法律常识:公共场所不等于无隐私空间
很多人——包括那位拍摄者——心里都有一条默认的规则:你在公共场合做的事,别人就能拍、能发。这条规则听起来很合理,但它不是法律。
你可以这样理解:你在公共场合跟朋友说悄悄话,周围的人能听见,这不叫隐私被侵犯。但如果有人把你们的对话录下来,配上你的正脸、姓名和单位,上传到全网——这就不再是“听见”,而是“公开披露”。
法律保护的不是你的行为不被看见,而是你的私人时刻不被系统性地采集、放大、传播。
为什么这次拍摄踩过线了
把这件事拆开来看,每个环节都在往侵权构成要件上叠加重量。
第一,当事人已经明确拒绝。拍摄者走近时,两人伸手遮挡镜头,女子要求他放下设备。这不是“偶遇记录”,而是明知对方反对仍继续拍摄。拍摄者失去了“被拍者默许”这个最基础的抗辩理由。
女子发现被拍摄后做出阻止拍摄的动作
第二,内容带有清晰的正脸。视频能火,恰恰是因为两人可以被精准识别。识别带来的是身份曝光——他们的姓名、职业、婚姻状况、家庭住址随后被全网扒出,男方已婚的身份被公开,个人生活与职业生涯受到严重冲击。
当传播内容可以直接指向特定个人,就不再是“记录公共场景”,而是“披露私人事务”。
第三,传播的目的不是公共监督,而是博取流量。两人在公园长椅上拥吻,跟公众利益毫无关系。他们不是公职人员,行为不涉及公共事务,这纯粹是私人生活。拍摄者上传视频,是通过曝光他人隐私来获取关注——这属于典型的“不当公开”。
持反对意见的人怎么说
至于“非商业目的”,它不构成豁免。隐私权侵权不要求拍摄者赚了钱才能成立,只要不当公开的行为对当事人造成了伤害,就可以触发侵权认定。
这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2025年,酷玩乐队波士顿演唱会上,互动亲吻镜头拍到一家科技公司CEO与下属亲密相拥,两人身份被扒,深陷网暴并丢掉工作。那次事件与这次中央公园事件流程高度相似——都是被拍到、被上传、被全网识别人身、生活因此崩塌。
两起事件的共同点在于:拍摄者都认为自己只是“记录了一个公共场合的瞬间”,但法律关注的是——这个瞬间是否属于私人事务,是否被大规模传播,是否对当事人造成了难以逆转的伤害。答案是三重肯定。
你现在可以在街上看到别人,但你不能把别人的私人时刻变成自己的流量素材。这条线,拍摄者跨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