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方清
关于连云港居民小区火灾致母女伤亡事件,我昨天写了篇连云港火灾悲剧中的父亲,心痛之余可有愧怍么?
说的是:从火患骤起到场面失控总该有个“逃生黄金期”吧,而这个黄金期仅被作为丈夫与父亲的男主人公抢抓住了。
他得以成功逃生到楼下,妻女则不得不在惊恐慌乱中紧急避险倒悬于阳台窗外,直至拼尽全力于挣扎绝望中双双坠落,终一死一伤,母亲至今仍在ICU救治。
但凡具备基本的亲情道义与责任,怎会容许如此天塌地陷的惨剧在家里、在自己全程亲历和参与下发生!这实在是作为丈夫和父亲或“一家之主”最大也最恶劣的失职与耻辱!
让人费解且唏嘘之处还在于,火灾中作为家里顶梁柱的唯一男人在成功逃生时,还“让妻子和女儿跟上”。
但谁不知“火患猛如虎”,当弱小的妻女被滚滚浓烟吞没时,他不是本该毫不犹豫地勇敢断后、扶持弱小,而把悬于一线的生机让给妻女吗?
可在万般危急下该男仍是抉然开溜,为自己赢得偷生机会却任凭妻女滞留险境。他的这番表现与战场上苟且自安的逃兵何异!
此外据连云港消防官方披露,当消防车朝起火部位射水降温时,另一路救援人员同步从单元门进入楼内救人。6时35分,就在消防救援人员破门救人时,两名被困人员不幸相继坠落,后被立即送医抢救。
消防人员“破门救人”,说明失火住户家的门当时已落锁。
而男主人刚从家里跑出去往了楼下,妻女又躲到了阳台。在这短短几分钟内,是谁有意或无意把门关死,不是很蹊跷且有待加以求证吗?
另外下楼之后他还一再朝消防车大喊,“不要喷水救人”,但此举明显无益且无效,专业救火队员岂会听凭外行的“指令”与摆布。
虽然不可搞“有罪推定”而妄断事实,但也不能对明显的蹊跷和嫌疑视而不见。
从男子在突如其来的火患前后的表现来看,实在很是不符逻辑且有逆天理。
所以我昨天文中还说,不知身处这场切身悲剧之中的男子,可曾感到内在的愧怍与煎熬。
也不知相关警方会否产生嫌疑,奉行职能进行必要的排查拆解。当然唯愿整个事件真的只是一场意外悲剧。
在昨天的文章下面, 有网友替“独自逃生”的丈夫作了辩护。
对这种观点我难以认同,遂做了以下实质反驳:
为何火患危急撤离中丈夫在前妻女在后,而非正常道义逻辑下的位置相反?为何房门被锁上?仅此两个反常问号加上妻女死伤的悲惨结局和唯他生还的客观事实,就可认定该男不仅存有嫌疑需被调查,而且即使最终结论此场火灾只是偶发意外并无人为因素,那男主人公也逃不过关键时刻失职失责导致妻女悲剧的愧怍与谴责!
当然,这起连云港火灾事故的最终调查结论,得由相关权威机构作出。
目前连云港市消防部门对公众关于这起事故救援的若干质疑做出了明确回应,我从情理上感到无可辩驳。
但若从宏观意义来讲,仍希望相关各级能够从中痛定思痛,敢于更高标准正视和解决消防中存在的薄弱与矛盾,有针对性地把“人命关天”的工作不断加以改进、提升和完善,给群众以更大的安全感。
而再回到家庭层面,无论如何,42岁妻子、3岁女儿,高龄产妇和幼小千金,保护她们的安危不是身为丈夫与父亲者至高无上的责任和起码应尽的义务吗?
即使最终结论此场火灾只是偶发意外,并无人为因素,那男主人公也逃不过关键时刻失职失责导致妻女悲剧的愧怍与谴责!
否则,他那在家里被飞来横祸夺命的女儿和仍处危殆中的妻子,
何以瞑目和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