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公职人员的终身追责制度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
过去一些问题干部总盼着"熬到退休就万事大吉",现在这种侥幸心理早就行不通了。
根据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以及《监察法实施条例》,终身追责制度已进入实操阶段,这几年陆续有退休多年的干部被查处,就说明这条红线是真实存在的,而且一直在运行。
一个人如果在职期间涉及职务犯罪或者严重违纪,就算退休20年了,组织上照样会启动追查程序。以下六类行为,无论过去多久,都会被一查到底。
第一类是贪污贿赂。包括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以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情况,这些都会记入个人廉政档案,没有销账的可能。党纪和政务责任本身不设追诉时效,即使事情发生在十多年前,只要证据确凿,不仅非法所得要全部追回,退休金和相关待遇也会被取消。
第二类是滥用职权。在行政审批、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等事务中,明知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规定,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主动帮关系户开绿灯,最终给国家利益或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就属于滥用职权。这类问题不会因为时间过去就自动翻篇,退休后同样会被追究。
第三类是玩忽职守。有些情况下,不作为带来的损害甚至比乱作为更严重。对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管、公共安全管理等领域长期敷衍了事,导致发生重大事故或严重后果的,就算当年的事现在才被翻出来,相关责任人也跑不掉。该审核的文件没有审,该到现场检查的没有去,该向上级报告的情况没有报,无论负的是领导责任还是直接责任,都会被倒查。
第四类是退休后利用原有的权力影响来敛财。有些干部退下来以后,在原单位还保留着一定的人脉和话语权,于是接受企业老板的"咨询费""顾问费",或者只挂名不干活照样拿钱,甚至收受干股。这种靠老关系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按照现行法规也按受贿处理,属于终身追责的范围。
第五类是退休后违规到企业任职或经商办企业。对于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离职三年内不能去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任职。如果刚退休就去了以前自己分管的企业当顾问、挂董事、领高薪,一旦被查实,违规收入要全部清退,情节严重的还会面临刑事处罚。
第六类是在社保基金方面搞舞弊。比如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保基金,或者通过造假手段套取养老金、医保金,这些都属于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即使相隔十年,督察审计部门依然有办法查出这些旧账,纪委监委对此类行为的态度是零容忍。
给现在还在职的公职人员几点实在的建议。第一,不要觉得退休就等于安全上岸了。终身问责制度之下,从电子审批记录到纸质档案材料都完整可查,任何一笔账都可能在多年后被翻出来,最好的方式是根本不碰红线。第二,退下来以后同样要管好自己。收红包、违规在企业兼职、替人当掮客,这些都会被纳入监督视野,安安稳稳过日子才是最踏实的选择。第三,对手中的权力要有敬畏心。权力虽然会随着退休而交接,但责任并不会随之消失。与其日后生活在不安中,不如在任时把每一步都走得干净利落。
说到底,做人做事守住底线,就不必担心被追责。清清白白履职,坦坦荡荡生活,这既是对组织的交代,也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