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议会已经在上个月解散了,并即将在两个多月后举行新的议会选举。
在上一届议会内主管宪法、法律与司法委员会的、位高权重的议员Rothman在当地时间8月5日提出了一个想法,该想法也可以看做是他的、以及“宗教锡安党”的竞选主张。他说,如果当前的执政联盟能够赢得下次选举,那么就要严肃考虑是否成立一个宪法法院。
这个想法一提出,就得到了执政联盟内许多人的响应。
不过,以色列并没有一部统一的成文宪法,它的宪法体系,由十多部基本法共同构成。
Rothman议员为何要提出成立宪法法院呢?这当然与以色列内阁与最高法院之间的冲突有关。又由于以色列内阁由议会产生,所以这些冲突,也可以看作是以色列最高法院与议会之间的冲突。
许多人应该还记得以色列前几年的司法改革,那场改革就是在拿最高法院开刀,当然改革引起了全国范围内的大规模抗议,最后以失败告终。
最高法院在近几年来,使用违宪审查权,叫停了许多政府行为,作废了许多由内阁推动、议会通过的法律,使得内阁与议会怒不可遏。
以色列有许多部基本法,但是有些基本法要更基本。所以,最高法院甚至还在前两年宣布“基本法违反基本法”。
在以色列的宪法体系下,要成立一个宪法法院,其实也非常简单,简单到超乎想象。在别的大多数国家,要成立一个宪法机构,通常需要对宪法进行修改。但是以色列不一样啊,它只需要通过一部新的基本法就可以了。而制定基本法的门槛,与制定普通法律的门槛,是一样的。
如果真有这部新的基本法,我们可以肯定、以及确信,这部新基本法的英文名称会是《Basic Law:The Constitutional Court》。
成立宪法法院的目的是什么呢?当然是为了分走最高法院的权力。在许多国家,司法终审权与违宪审查权是分开的,由两个不同的机构负责。比如韩国的大法院与宪法裁判所。而在美国,则是合二为一,联邦最高法院既负责司法终审,也负责解释宪法及法律。
Rothman以及他的盟友们,是想让宪法法院去解释宪法与法律,而让最高法院只负责司法审判事务。
那么,如何确保一个新的宪法法院会按照执政联盟的想法去解释宪法呢?办法很简单,那就是在人事上做文章。由于执政联盟占据了议会多数,所以就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去起草一部新的基本法。执政联盟可以在新的基本法内,将任命宪法法院法官的权力,在很大程度上赋予当前的内阁。
我打不过你最高法院,那我就拉援助,建一个宪法法院,夺了你的违宪审查权。
除了Rothman所提出的建立宪法法院外,还有人说,其实不用建立宪法法院,我们直接限制最高法院的权力就行。
如何限制呢?
以色列议会在上个任期内,通过了一部议案,这部议案规定,如果最高法院宣布一部法律违宪,那么议会可以以简单多数票通过后,否决掉最高法院的判决。
目前该议案只是在议会内完成了一读,然后议会就解散了。如果下次大选中,当前的执政联盟又赢了,则该议案极可能被重新提出,然后完成完整的立法程序,使之成为法律。当然,最高法院也极有可能判决这部限制其权力的法律违宪。
在我看来,以色列真正需要的政治改革,并不是建立什么宪法法院,更不是让议会去否决最高法院的判决。
以色列应该致力于整合当前的十多部基本法,将其统合为一部单独的成文宪法,各个宪法机构的权力,都应该在这部成文宪法中予以明确规定。而且,也必须得有一个较高的修订门槛。
当然,以色列这个国家,有其特殊性,所以新的宪法,不能把鸡毛蒜皮的事都写进去,而是要提纲挈领、简明扼要,确保基本原则能够稳定不变就行了。不要做太多的技术性、细节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