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傅女士原本计划在嘉兴购置别墅,安享晚年。这套看好的房子,让她投入资金近十年,别墅没能入住,大部分房款迟迟无法拿回。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傅女士的侄子唐先生介绍,2016 年,家住上海的姑妈看中嘉兴秀洲区豪杰翡翠湾的别墅小区。这里主打低密度水景住宅,距离上海车程大约一小时,适合一家人周末相聚,姑妈打算在此养老。

当年 10 月,傅女士和嘉兴市远豪置业有限公司签订购房合同,选购一套 347 平方米别墅,房屋总价 295 万元。合同约定首付 89 万元,傅女士实际支付 79 万元。原本计划补齐剩余 10 万元首付时,意外出现分歧。唐先生称,当时开发商 POS 机出现故障,后续准备补足差额,对方却明确告知不能只补交 10 万元,想要补齐款项就要一次性支付 40 万元。开发商给出的理由是,傅女士一行人跟随中介大巴前来购房,属于团购客户,多出的钱款算作团购费。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唐先生表示,双方签署的购房合同内没有任何关于团购费的约定,这笔费用应当由中介承担,不应该转嫁到购房者身上,双方就此僵持不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矛盾无法调和后,远豪置业向嘉兴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索要违约金 216000 元。仲裁过程中,远豪置业提交相关证据,傅女士也作出答辩,并提交证据进行抗辩。2020 年 3 月 4 日,仲裁庭作出裁决,解除双方购房合同,远豪置业需要在裁决送达 15 日内,退还傅女士 79 万元购房款,驳回开发商索要违约金的诉求。

裁决生效后,开发商一直没有主动退款。唐先生一家人多方寻找,直到 2025 年 9 月,通过派出所协调,双方重新协商退款事宜。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25 年 9 月 4 日,远豪置业委托工作人员和傅女士签下书面和解协议,确认 79 万元房款一分未退。双方约定,签约当日先返还 20 万元,剩下 59 万元,从当年 9 月底开始计算,在 11 月 20 日前全部结清。嘉兴豪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在协议上盖章确认。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协议签订后,开发商只兑付了首期 20 万元。剩余 59 万元,此后再无动静。唐先生尝试联系相关负责人,电话始终无法接通,相关人员彻底失联。

“这都是我姑妈的养老钱,当初买房就是为了养老,不是投资理财。” 唐先生说。2026 年 6 月 16 日,傅女士将这笔 59 万元债权转让给唐先生,由他继续跟进维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记者随同唐先生前往远豪置业登记注册地址。园区内只有厂房和办公楼,找不到这家开发商办公地点。现场保安称,园区内房屋大多已经对外出租。记者拨打企业公示登记电话,对方称打错号码,其余号码或是无人接听,或是持续占线。

公开信息显示,作为担保人的嘉兴豪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和远豪置业存在关联关系,两家企业注册地址同在一处。目前两家企业均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相关主体被限制高消费,企业股权遭到冻结。

记者现场连线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松涛,梳理案件关键问题。

律师询问,仲裁裁决下达之后,当事人有没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唐先生答复,当时没有办理相关手续。

律师指出,仲裁裁决申请强制执行存在两年期限,现在已经超出期限,无法直接凭借当年裁决向法院申请执行。

得知双方签署过书面和解协议,律师进一步说明,这份协议属于独立民事约定,开发商没有按期结清余款,想要追回欠款,需要另行提起诉讼。

来源:1818黄金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