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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万象硬核
编辑|万象硬核
«——【·前言·】——»
2025年12月,黄某偶然听说嵊州市贵门乡的山林中有很多野生鸟类,很多人专门到那里打鸟,这让他不由得也产生了进山打鸟解馋的念头。
黄某很快找到自己的好友吕某、丁某,把上山打猎的想法一说,3人一拍即合,当即决定深夜进山狩猎。
为了提高深夜狩猎的成功率,吕某还特意从家中翻出了网购的气枪和热成像仪,有了这套工具,漆黑山林中的所有动物都能够清楚捕捉。
一切准备就绪后,丁某开着黄某的汽车,3人悄悄地来到了贵门乡一处偏僻的树林中,准备在这里实施狩猎计划。
3人分工非常明确,黄某负责操作热成像仪在林间搜索野生动物,吕某负责持枪射击,而丁某则负责开车、捡拾猎物。
虽然山林中漆黑一片,但热成像很快便捕捉到了野生动物的身影,黄某连忙指挥吕某开枪,吕某毫不犹豫地连开3枪,一个黑色的身影也应声坠落在林地间。
丁某赶忙上前上前捡拾,这才发现猎物竟然是一只体型不小的老鹰。
猎物到手,3人高兴极了,盘算着赶紧回家,好好享受这难得的美味。可是谁也没料到,美味还没吃上,巡逻的民警就已经到了眼前。
3人刚收拾好猎物准备驾车离开,迎面正巧撞上了前来巡逻的民警,敏锐的民警立马察觉到不对劲,当场将3人连人带赃全部查获。
经专业机构鉴定,吕某持有的气枪属于压缩气体为动力的非制式枪支;而被猎杀的老鹰属于我国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单只的核定价值高达25000元。
3人结伙使用枪支非法猎杀国家保护级野生动物,性质非常恶劣,但综合考虑在3人的犯罪情节和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中,丁某仅负责开车、捡拾猎物,犯罪情节轻微,检察机关对丁某做出不起诉处理。
最终,检察院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吕某、黄某依法提起刑事诉讼,同时,针对3人共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同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3人承担相应的生态修复赔偿。
嵊州市人民法院当庭判处被告人吕某、黄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同时,3人还需要共同赔付生态损害赔偿金25000元。
目前,这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已经全部缴纳到位。
只是为了一时的口腹之欲,不仅留下了案底,还要掏钱赔偿,这笔买卖真的太不划算了。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抱有侥幸心理,总觉得深夜作案无人知晓,觉得天空中那么多只鸟,自己打一些不是什么大事。
殊不知,绝大多数的野生鸟类都受法律的保护,不分种类、数量,随意捕捉、伤害野生鸟类,都属于违法犯罪,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只要是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无论是否牟利,都构成刑事犯罪。
哪怕不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在禁猎区、禁猎期或使用禁猎工具、方式进行狩猎的,也属于刑事犯罪,同样要追究相应责任。
野生鸟类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一种都有自己不可替代的生态价值。
野生鸟类在大自然中扮演着多重角色,它们不仅能捕食农林害虫、控制鼠患;吞噬浆果帮助植物种子传播;部分鸟类还承担着授粉工作、清理动植物尸体的工作。
同时,野生鸟类对环境的变化非常敏感,是生态环境的“晴雨表”,一个区域的鸟群种类多、数量稳定,能充分反映出当地的生态状况。
一旦野生鸟类被人肆意捕杀,山林和农田生态链条都会受到连锁影响,最终还会反噬到人类自己身上。
千万不要以为地处偏僻、四下无人就不会败露,如今山林中红外检测、无人机巡查遍布每一个角落,巡护人员定期定时常态化守护,还有许多热心群众不定时监管。
任何的违法偷猎行为都难以真正隐藏,很多人最开始都抱着侥幸心理、玩乐念头,最后却将自己也搭了进去,付出惨痛的代价。
人类和野生动物共同生存在大自然中,本就是生命的共同体,只有野生动物和人类和谐相处,才能让这个世界更加美好。
但是,保护野生动物从来都不是一些人、一些部门单方面的工作,而是需要所有人共同努力。
在此,也呼吁所有人自觉摒弃“打几只鸟没事”的侥幸心理和“野味好吃”的执念,不随意捕捉、伤害、交易野生鸟类,不随意破坏野生鸟类的栖息地。
如果在日常生活中发现有人非法捕捉、交易、食用野生鸟类,或者破坏野生鸟类的栖息地、破坏生态环境,一定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只有大家都能敬畏自然、敬畏法律,善待这些山野中的生灵,才能守护好这来之不易的绿水青山。
参考:
嵊州市人民检察院《为一口野味猎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判刑+赔偿!》2026-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