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端酒局风波,正在持续发酵。
“女人如果不愿意,哪怕你就是亲个嘴,摸下奶,抱个大腿,摸下屁股也不行。她一句话,就会让这个男人下地狱,牢底坐穿。江苏启东高考状元,清华大学毕业的央企(招商蛇口)浙江公司总经理赵海峰强制猥亵女子被刑事拘留一案,如放在1983年全国严打时期,极有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8月19日网络上一则评论,道出不少网友面对杭州7·26酒局猥亵案时的愤怒情绪。这场由商务应酬演变而来的恶性刑事案件,将央企高管、地方公职人员推至舆论风口,也引发公众对于法律边界、畸形酒局文化与权力监督的深度思考。
梳理事件来龙去脉,7月26日晚间,一场商务饭局结束后,赵海峰与原杭州市滨江区副区长郁廷栋转入KTV活动。就在这个封闭的应酬场所内,二人对一名女性实施强制猥亵,其间赵海峰将被害人推倒,直接造成其腰部轻伤二级。
事件沉寂二十多天后,相关问题被曝光。8月18日,杭州市调查处置组发布官方通报,确认赵海峰、郁廷栋二人被依法刑事拘留,涉事两人也被所属单位免职处理。
后续媒体信息显示,受害女性为建发集团旗下房产板块员工,这场酒局的组织者、建发房产杭州事业部总经理马政纲,已被企业免职开展内部调查。目前马政纲尚未被列为刑事犯罪嫌疑人,但作为上级,组织下属参与高危酒局、未能保护下属人身安全,暴露出职场应酬环境存在的严重漏洞。
值得指出的是,网友的愤慨完全可以共情,但部分观点需要回归现行法律理性看待。强制猥亵罪定罪的核心是违背妇女真实意愿,司法定罪依靠物证、人证等完整证据链,并非仅凭当事人单方陈述就定罪判刑。
而1983年严打时期的法律条文早已废止,以当下现行刑法来看,强制猥亵罪最高不涉及死刑,即便本案存在致人轻伤的从重情节,也不能套用数十年前严打时期的量刑标准进行预判。情绪可以抒发,但案件评判应当以现行法律为标尺。
- 本案最刺痛公众的,是两名嫌疑人的特殊身份。赵海峰曾是地方高考状元,清华名校毕业,身居央企重要管理岗位;郁廷栋手握地方城建、拆迁相关公权力。
拥有光鲜履历与社会地位的精英,本应带头敬畏法律,却借着酒局的掩护,依仗身份优势践踏他人人身权利。正如网友所言,即便手握巨额财富,也做不到拿钱私了脱罪。这是一起公诉刑事案件,立案之后金钱赔偿无法撤销案件,被害人谅解仅能作为量刑的参考,财富与地位不能成为逾越法律的护身符。
舆论之中,不少群众呼吁纪委监委要“拔出萝卜带出泥”,不能仅仅停留在处理直接涉案的两个人,更要顺着案件深挖背后隐患:严查官商交往中潜藏的利益勾连、权力寻租;彻查公职人员、国企干部生活作风问题;压实单位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畸形的商务酒局文化,把应酬当成工作的一部分,裹挟女性员工参加充满风险的社交,早已是职场顽疾。
现阶段案件仍处在侦查办理阶段,所有处理结论都有待司法机关的最终审判。无论身份高低、财富多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起案件警示社会:学历、权力、财富一旦脱离道德与法律的缰绳,就会成为伤害他人的工具。依法追究违法者责任,破除扭曲的酒局应酬风气,筑牢普通人的人身安全防线,才是这起案件带给社会最深刻的启示。
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