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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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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年,企业退休人员讨论热度最高的社保话题,始终绕不开视同缴费年限核算系数不一样这件事。不少老一辈国企职工经历过计划经济时期,在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落地之前,已经在工厂踏踏实实工作十几年甚至二十多年,这一段工龄统一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直接决定基础养老金高低。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落地之后,体制内人员也新增了视同缴费年限核算规则,可两套体系视同缴费指数、核算时间节点、折算系数完全不同,大批企业职工觉得心里不平衡:同样是改革前的工龄,机关事业的视同缴费系数更高,核算规则更宽松,为什么企业职工的视同缴费标准不能对齐,同样以2014年作为时间节点统一核算系数?今天结合人社部养老保险改革文件、视同缴费指数制定规则,掰开揉碎讲清两套视同缴费规则的由来、差距在哪、能不能统一对齐、统一之后会面临哪些现实问题,同时聊聊大众诉求里合理的部分,内容全部基于公开政策客观分析,没有偏激观点,适合所有参保职工收藏参考。

一、先搞懂核心名词:什么是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指数,直接决定养老金多少

很多职工只听过视同缴费,却不清楚它到底怎么影响自己每个月到手的养老金,先把基础概念用大白话讲清楚,看不懂这两点,就理解不了两套体系的差距。

1. 视同缴费年限是什么

我国职工养老保险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统账结合社保制度落地之前(绝大多数省份企业职工1992年、1996年分批启动个人缴费),国企、集体企业职工上班只发工资,个人不用扣养老保险,单位也不单独给职工开设养老个人账户。国家认定,这段为国做工龄等同于正常缴纳养老保险,也就是视同缴费年限。

第二阶段,社保改革之后,个人每月工资扣除养老保险,单位配套缴纳统筹部分,属于实际缴费年限。

简单总结:没交过养老保险,但是国家认可工龄=视同缴费;每月实打实扣费交社保=实际缴费,两者相加就是总工龄,核算养老金缺一不可。

2. 视同缴费指数(系数),拉开养老金差距的关键

养老金里的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固定: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当地养老金计发基数 ×(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 × 总缴费年限×1%

公式里最重要的变量就是平均缴费指数,这个系数代表你历年缴费工资和当地社平工资的比值,缴费越高,指数越高,养老金越高。

实际缴费的指数,完全按照每月缴费基数计算,所有人规则一致;唯独视同缴费年限,没法调取当年缴费基数,国家只能统一设定固定折算系数,也就是视同缴费指数,企业职工、机关事业人员,差距就卡在这个固定系数上。

举最简单的例子,某地计发基数6500元,两个人总工龄都是35年,视同缴费15年:

甲(企业职工)视同缴费指数0.8,整体平均指数0.85;

乙(机关事业)视同缴费指数1.3,整体平均指数1.2;

只算基础养老金,甲:6500×(1+0.85)÷2×35×1%≈2111元

乙:6500×(1+1.2)÷2×35×1%≈2488元

单单基础养老金,每月差距接近400元,一年差额四五千元,退休二三十年累积下来差距十分可观,这也是企业职工迫切希望统一视同缴费系数的核心原因。

二、两套视同缴费规则详解:企业职工时间节点早、系数偏低,机关事业以2014年改革为分界线

1. 企业职工视同缴费:以各省社保启动缴费年份为分界,系数普遍0.6~0.9

全国各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启动个人缴费时间并不统一:黑龙江、广东等省份92年试点;内地多数省份1996年全面推开统账结合制度。

企业职工的视同缴费年限,只计算到本省启动职工个人缴养老保险的当月为止,往后全部算作实际缴费,时间节点最早是1992年,最晚大多不超过1996年,和2014年没有任何关系。

同时各地人社给企业职工设定的视同缴费指数非常固定:普通一线工人大多0.6~0.8,基层管理人员、技术岗最高不超过0.9,极少省份能给到1.0。

举案例:一名1978年进厂的煤矿工人,本省1996年开始扣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1996-1978=18年,这18年统一按照0.7的系数核算,之后工龄全部算实际缴费。

几十年前国企工人工资普遍偏低,国家设定偏低的视同系数,是贴合当年的工资水平,但是放到现在,和机关事业对比,就显得待遇偏低。

2. 机关事业单位视同缴费:统一以2014年10月改革节点划分,视同缴费系数普遍1.2~1.4

2014年10月1日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改革的固定时间点,全国统一标准,没有省份差异,这条规则是两套体系最大的分水岭:

1. 2014年10月之前所有在编工龄,全部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无论哪一年参加工作,分界时间固定卡死2014年,距离社保改革足足晚了企业职工接近20年,体制内人员视同缴费年限天然更长;

2. 全国统一制定机关事业视同缴费指数,普通科员、基层事业编基础指数1.2,职称、职级越高,视同系数越高,中级职称、副科级普遍1.3~1.4,整体系数稳定高于企业职工一大截。

举例:一名1996年入职乡镇事业编人员,2014年才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整整18年,和上面煤矿工人视同年限一样,但是系数1.3,单单这一项,每年养老金拉开明显差距。

也正是因为分界年份、折算系数双重不一样,大量企业职工提出诉求:能不能把企业职工视同缴费分界时间,统一延后到2014年,同时视同缴费系数对齐机关事业单位标准,抹平规则带来的差距。

三、为什么大众会提出这个诉求?三大现实痛点,每一条都贴合普通职工经历

大家呼吁统一时间节点、统一视同系数,并不是想要特殊福利,而是常年面对三种现实困境,诉求具备很强的共情性,我们客观梳理:

1. 两代劳动者都是为社会建设出力,工龄价值不该被两套标准区别对待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国企工人承担着能源开采、工业制造、基建生产,是国内工业化最核心的劳动力;同一时期入职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负责公共管理、科教医疗,两类人群都是体制框架下的劳动者,只是岗位分工不同。

企业职工更早被推向市场化社保制度,视同缴费早早截止,系数偏低;机关事业晚20年才启动缴费,视同年限更长、系数更高。很多老一辈企业工人临近退休一算养老金,同样工龄,每月差几百元,心里难免产生落差,大家希望自己年轻时的工龄,能获得同等的核算标准。

2. 早年国企薪资结构特殊,账面工资低、劳保补贴多,压低了后续缴费基数与视同指数

计划经济时代国企职工基本工资定额很低,井下、高温、夜班、有毒有害全部以实物补贴、岗位津贴发放,不算入工资总额,后续启动社保缴费只能按照基本工资核算,不仅实际缴费基数低,同时固化了企业职工视同缴费指数偏低的设定。

这些高危辛苦岗位付出了更多身体代价,却因为薪酬制度的历史问题,养老核算吃亏,不少特殊工种退休人员对此感触最深,希望通过统一视同系数,弥补当年薪酬制度遗留的短板。

3. 养老并轨喊了多年,养老金计发规则慢慢靠拢,唯独视同缴费一直存在明显割裂

从2014年机关事业养老改革开始,国家一直在推动养老金并轨:同样执行统账结合账户、同样按月缴纳养老、同样参与每年全国统一养老金上调,看上去两套体系越来越像。

可是最影响养老金的视同缴费年限,分界时间、折算系数始终独立运行,相当于并轨只做了后半段实际缴费,最重要的前半段工龄核算没有同步调整,大家自然希望并轨更加彻底,把视同缴费这套规则同步统一。

四、理性分析:企业视同缴费改成2014年截止、对齐机关系数,存在四大硬性现实阻碍

我们理解企业职工追求规则公平的诉求,但是想要一刀切修改时间节点、强行拉平视同缴费系数,并不是简单发一份文件就能落地,会遇到社保基金、历史制度、财政统计、参保逻辑四个层面无法回避的难题,逐条拆解:

1. 企业职工社保基金收支压力巨大,强行提高视同系数会造成基金长期赤字

企业职工养老金发放资金,完全来自全国企业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资金来源只有企业在职职工每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财政常规不兜底,基金有着严格的收支平衡红线,每一项计发规则改动,都会直接影响上亿退休人员的发放安全。

1. 如果把所有企业职工视同缴费截止年份延后至2014年,等于凭空给千万国企职工新增十几年视同工龄,等于社保基金要额外承担海量的养老金支出;

2. 统一上调视同缴费指数至1.2以上,平均缴费指数上涨,基础养老金同步上涨,全国统筹基金每年支出会暴涨,部分人口老龄化严重、年轻劳动力少的省份,基金结余根本扛不住这种支出增量,一旦基金承压,会影响所有退休老人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保障稳定性会出现风险。

机关事业人员养老金资金分为两块,个人账户自主缴费,统筹部分由财政预算兜底,承受能力和纯市场化的企业社保基金完全不一样,不能直接照搬规则。

2. 视同缴费分界年份,绑定的是各地社保落地时间,历史档案与工资数据无法回溯修改

企业职工视同缴费截止时间不是人为随意设定的,对应每一个省份正式启动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的法定时间,写进了各省社保改革的正式文件,具备政策延续性:

1. 1992-1996年开启缴费之后,所有职工的工资台账、缴费台账、人事档案全部按照这个节点归档存档,几十年档案体系已经定型,如果强行把节点改成2014年,需要重新认定20年跨度的上千万职工工龄,各地人社局没有海量人力重新复核档案,极易出现工龄造假、认定混乱的问题;

2. 90年代并没有完善的电子化档案,大量老工厂纸质台账受潮、损毁、企业破产流失,没法重新精准核算1996—2014年之间每一名职工的薪资,自然没办法认定这一段为视同缴费,缺少核算的数据基础。

3. 视同缴费指数和当年社会平均工资绑定,强行对齐不符合历史收入客观事实

设定视同缴费指数的底层逻辑,是贴合对应年代在岗职工的真实收入水平:

90年代国企职工全国平均工资,只有同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的70%左右,对应设定0.6~0.8的视同指数,是贴合当年的收入差距;

2014年之后全社会工资整体上涨,机关事业并轨设定的1.2左右指数,适配那个年代薪资水平。

如果忽略两代人的历史收入差距,直接强行统一系数,违背了养老保险“多缴多得、按劳匹配”的底层逻辑,短期看似公平,长期会破坏社保制度的设计根基。

4. 两种用工体系的转型节奏不同,改革节点错开是时代发展形成,无法强行倒推改写

九十年代国企市场化改革率先推进,国企脱离财政全额兜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同步配套建立市场化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保留财政供养模式,时隔20年才启动市场化养老改革,两个改革时间差,是国内经济转型分步走造成的,并不是刻意制造两套养老标准。

时代分步改革留下的时间差,属于系统性历史遗留问题,只能循序渐进优化,不能直接倒转时间节点改写历史政策。

五、诉求里的合理部分正在落地,不用一刀切改规则,四条路线慢慢缩小视同缴费待遇差距

拒绝一刀切激进改政策,不代表无视企业职工追求公平的合理诉求,最近几年人社部、财政部已经围绕视同缴费痛点出台多项优化措施,从认定、指数、帮扶、长期制度四个维度缩小差距,也是兼顾基金安全和民生公平最稳妥的方案:

1. 统一规范视同缴费档案认定,杜绝合规工龄不被认可,守住现有权益

很多企业职工养老金偏低,并不是系数问题,而是早年档案记录不规范,本该认定的视同工龄没有登记上。目前全国推进人事档案电子化,破产国企档案统一交由人社部门托管,针对档案记载模糊的老职工,开放工资条、考勤表、工友佐证等辅助材料认定工龄,先把本该属于职工的视同年限100%落实,先解决认定不公的显性问题。

2. 部分试点省份微调国企技术岗、特殊工种视同缴费指数,定向倾斜奉献群体

山西、辽宁、山东等工业大省,针对矿山、冶炼、化工特殊工种、国企中级以上技术工人,适度上调视同缴费指数上限,一线高危岗位、技术骨干视同指数最高可上调至1.0,慢慢缩小和基础事业编的差距,定向照顾辛苦奉献的一线职工,不全面放开,控制基金压力。

3. 持续深化机关事业养老并轨,新人新规则慢慢抹平代际差距

2014年之后新入职机关事业在编人员,严格执行和企业一模一样的缴费规则、缴费基数核算逻辑,未来几十年这批新人退休之后,视同缴费年限会大幅缩短,两套体系的待遇差距会随着代际更替持续缩小,靠时间完成平稳并轨,不会冲击社保基金稳定。

4. 完善企业年金、个人养老金第三支柱,给企业职工补充养老渠道

国家大力推广个人养老金账户、企业年金,国企、优质民企可以为职工缴纳企业年金,相当于第二份养老金;普通职工可以自主缴存个人养老金享受税收减免,用第三支柱补齐基础养老金的待遇短板,不靠改动视同缴费规则,主动增加养老收入。

六、普通人当下可以做的三件事,最大化拉高自己视同缴费与养老金待遇

规则统一需要漫长调研落地,当下我们可以做好三件事,守住自己的养老权益,避免吃亏:

1. 提前调取个人社保档案,核对视同缴费年限登记是否准确,档案缺少岗位证明、入职记录,抓紧找原单位、主管局补充材料,临近退休再补材料难度会翻倍;

2. 在职阶段尽量不要断缴养老保险,拉长实际缴费年限,每年尽量稳定缴费基数,实际缴费年限越长,平均缴费指数越容易拉高,对冲视同指数偏低的影响;

3. 条件允许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每年定额缴存,享受个税减免,退休后多一笔稳定收入,弥补基础养老金的差距。

七、全文总结

企业职工希望视同缴费统一以2014年为节点、对齐机关事业核算系数,这份诉求来源于大家对养老规则公平的期待,完全可以理解,两代劳动者兢兢业业工作,都希望晚年养老保障能够匹配自己一辈子的付出。

但我们也要认清,两套视同缴费规则的差异,是国企市场化、机关事业改革分步推进形成的历史结果,强行一刀切修改分界年份与折算系数,会给全国上亿人的养老基金带来巨大风险,影响养老金稳定发放。

最优的路线不是强行改写历史政策,一边规范工龄认定、定向倾斜一线奉献职工,一边持续深化养老并轨,慢慢缩小代际之间的待遇差距。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弄懂视同缴费规则、核对档案、坚持正常参保,守住自己每一年的工龄权益,才是最务实的选择。

话题互动

1、你的视同缴费年限一共多少年,办理退休时有没有遇到工龄认定受阻的问题?

2、你觉得缩小视同缴费待遇差距,优先放宽工龄认定,还是小范围上调一线职工视同指数更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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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仅基于国家社保公开政策做客观科普解读,各地视同缴费细则以当地人社部门文件为准,本文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政策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