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媒体《健康生活报》报道,越南兴安省一名19岁大学生网约12岁女友到出租房发生关系被起诉。
8月21日,兴安省公安厅宣布,近日,省调查警察局作出决定,对阮仲庆(Nguyễn Trọng Khánh ,2007年出生,居住于海防市河北乡)提起刑事诉讼,并执行逮捕令,罪名是 “强奸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违反了《刑法》第142条第1款的规定。
根据警方初步调查,阮仲庆目前是兴安省某大学的一年级学生。他通过社交媒体结识了一名2014年出生的女孩,两人相识后发展为恋爱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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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阮仲庆指认作案现场
6月16日,在阮仲庆(兴安省)租住的房间里,他与12岁女友发生了性关系。事后,受害者家属向警方报案,要求核实和调查此事。
8月17日,兴安省调查警察局拘留了阮仲庆,调查上述罪行。
警方表示,这起事件进一步引发了人们对现实生活和网络世界中儿童遭受虐待风险的担忧。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未成年人同意或认为恋爱关系是双方自愿的,也是违法行为。
兴安省警方建议各家庭、家长关注并支持子女,尤其是青春期子女。家长应主动监督子女在社交媒体上的社交关系,并指导孩子识别和预防被骗和虐待风险。
学校需要加强对学生的自我保护技能、性教育、儿童权利和法律法规的教育;帮助学生识别潜在的有害行为,以便他们能够主动预防这些行为,并在需要时寻求帮助。
此外,必须积极主动地培养儿童预防和反击性虐待的能力,及时发现并向有关部门报告任何虐待儿童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