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衡阳这件事,我半天缓不过气来。
一个独自出门的老人,走着走着感觉不舒服,于是就近走到路边一家牌馆,坐在凳子上想歇会儿。谁成想不到五分钟,他就晕倒了。棋牌馆老板娘看到了,好心上前搀扶,并当机立断立刻打了 120,可老人最后还是因为自身疾病没能抢救过来。
正常人应该感谢老板娘们,如果不是他,老人可能直接晕倒在街上,无人施救,甚至无人发现。没想到的是家属不仅不感激,还倒打一耙,张口就要 10 万赔偿。理由特别荒唐,人在你店里出的事,你还动手扶了,你就得负责。甚至放狠话,不赔钱就把遗体抬到店门口堵着。
这还有天理吗?动手扶还错了,那就应该放任不管吗?甚至直接在老人进来休息的时候把他赶出去是不是就没有这个事儿了?
彭宇案过去这么久了,风气是一点没变啊!何况后来据说彭宇是真的撞到了,而这里的老板娘更加无辜。
警方和司法所调了全程监控,明明白白认定店家没有任何过错。可又怎么样呢?家属天天来闹,店根本开不下去。最后老板娘被折腾得失眠、头晕、吃不下饭,直接查出了眩晕症。家里人耗不起,只能咬牙赔了 1 万 9,转账备注特意写了 “人道主义补偿款”。
人道主义,好一个人道主义,这个赔偿类目最近几点特别多,我想问,到底谁对谁不人道?
于是就这样,一个刚交了房租、开了两年的小店,直接关门了。明明是因为善意帮助别人的人,最后反而落得一身病、一肚子委屈。
从法理上讲,这件事从头到尾,店主没有任何法律责任。
老人并非牌馆的消费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合同关系,也没有任何法定的服务义务。店主夫妻对一位素不相识的路人伸出援手,是完全出于善意的自愿救助行为。这在法律上有个专有名词,叫"好意施惠"。
司法实践中,对于好意施惠行为,只要施惠者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佛山高明区人民法院就曾审结过一起高度相似的案件——老人借用商家厕所时猝死,法院认定商家已尽到合理限度的安全保障义务,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二审维持原判,明确商家出借厕所属"好意施惠",无须担责。
道理完全相通,善意不应该成为被追责的理由。
但最后,店主还是赔了1.9万。
牌馆老板为什么愿意赔?不是因为他承认自己有错,而是他有一家店要开,有房租要交,有生意要做,还有一个已经失眠、眩晕、吃不下饭的妻子。
家属提出10万元,店主只愿意给两三千元,最终谈到1.9万元。这个数字不是根据过错比例算出来的,也不是根据因果关系鉴定出来的。它有另一套很让人难受的公式:牌馆关门一天损失多少钱?家属继续上门会造成多大影响?遗体如果真被放在门口,生意还能不能做?一家人还能承受多久?
所以,1.9万元不是责任的价格,而是店主恢复正常生活的价格。说得直白一点,它更像一笔“息事宁人税”,说的更直白一点,应该是“好人税”。
实际上,最近几年,被征好人税的案子很多。为什么法律很多时候会支持人道主义赔偿,让好人或者说无关的人赔钱呢?
因为中国人一直有一个"死者为大"的底层思维。人死了,司某法机关面对的现实压力是:你作为相对有道德、有一定经济能力的一方,赔这点钱最多恶心几天;而对方刚死了亲人,若判其败诉,他们闹事怎么办?谁来收场?两害相权取其轻,牺牲谁,不言而喻。
司法机关的首要目标,往往是把事情"处理掉",而不是做包青天还你清白。真正秉公判你无责,无赖一方扛着尸体上访,又是一摊烂事。息事宁人,让好人出点血,是成本最低的选择。
我国并非判例法国家,法官享有较高的自由裁量空间。只要判决不是特别离谱,总能找到让你赔钱的理由——"延误救治"、"措施不当"、"未尽合理注意义务"……这与实质上的对错无关,更多是对"闹"的恐惧,对舆情的妥协。
罗翔曾提到一个"救助义务"的悖论。一件事本来与你无关,你一旦介入救助,就可能触发相应的注意义务——中途不能放弃,不能有任何瑕疵,否则很可能要担责,甚至需要自证清白。反过来,若你一开始就不介入,反倒没有这些烦恼。
换句话说,现行的司法实践,在客观上并不鼓励普通人"多管闲事。
于是,一种非常危险的治理逻辑就出现了:不是说服无理的一方停止,而是说服有承受能力的一方让步;不是判断谁有责任,而是判断牺牲谁最容易把事情“处理掉”。
短期看,事情解决了。
长期看,它却给整个社会上了一堂反向激励课:只要出了事,管别人有没有责任,闹就能赔钱;越闹,越能赔更多钱。
之前听抖音上的王洋律师讲过一个案子,一个熊孩子扒电梯门,脸部被夹伤,因为治疗费用高昂,孩子爹把同乘的邻居、物业、120急救人员全部拉进来索赔,所邻居不施救,说物业没有第一时间看监控,说急救人员没有第一时间收集掉落在电梯井里的鼻子、嘴唇等器官。他跟律师直言,“就是要把能拉的人都拉进来”,他咨询最关心的就是“这些人一共能赔多少钱”。
我不是说索赔本身有问题。出了事,该赔的赔,这是法治社会的基本逻辑。只是现在索赔已经变味了,成了很多人遇到事儿不分青红皂白的第一操作,是一哭二闹三上吊,是有枣没枣打三杆,是有理没理都要点。
这种行为一次次得逞之后,整个社会的风气就会发生变化。原来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大家公认的道德规范,现在呢,遇到事扶不扶?救不救?每一个普通人都会开始犹豫。
前一阵,有新闻报道,楼道里有老人摔倒,周围的人都绕着走,没有一个人上前。很多人看了愤慨,骂现在的人冷漠无情。
但我想问,真的是他们冷漠吗?还是他们被很多新闻弄心寒了?一个社会,如果让好人反复承担做好事的风险,最终只会产生一个结果——好事越来越少。不是因为人变坏了,是因为做好人的成本太高,而不做好人的代价几乎为零。
这不是道德滑坡,这是理性人面对扭曲规则的正常反应。规则在奖励什么,人就会慢慢变成什么样的人。
可,这是我们想要的未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