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里,不少人听过失信被执行人,也就是大家常说的“老赖”。很多人存在一个固化认知:只要名下没有存款、房产、车子等任何财产,一分钱都拿不出来,欠钱的人就拿他毫无办法,日子照样可以过得安稳。
也有一部分人觉得,一旦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这辈子就彻底毁掉,处处寸步难行。其实这两种想法都比较片面。真正的现实,不是简单的“拿他没办法”,也不是直接一辈子万劫不复。假如失信被执行人真的一辈子没有偿还能力,始终拿不出钱还债,最终会走向什么样的结果,很多普通老百姓确实没有搞明白。
首先要分清两个容易混淆的概念:失信被执行人,和无财产可供执行。
并不是欠钱还不上,就一定会变成失信被执行人。法院经过强制执行程序之后,查询完债务人名下全部财产,确实没有可以执行的财物,这种情况属于客观上没有偿还能力,法院会做“终本”处理,也就是终结本次执行。终本不等于案子了结,债务也不会凭空消失。只有被执行人明明有能力还钱,却刻意隐藏、转移财产,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才会把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简单讲:没钱还分两种,一种是真的穷,确实没有收入资产;另一种是装穷,手里有资源却刻意逃避还债。二者的后果,存在很大差别。
如果属于真的没有钱,没有工作、没有房产车辆、没有存款,也没有可变现的债权,法院穷尽全部查询手段之后,确实找不到可供执行财产,案件就会终结本次执行。但这并不代表债务一笔勾销。这笔债权会一直保留,债权人只要发现对方后续出现财产线索,不管过多少年,随时都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很多人会好奇,如果这个人一辈子都赚不到钱,一辈子拿不出钱偿还债务,会是什么结局。
第一,限制措施会长期跟随,生活持续受到约束。
被纳入失信名单、限高之后,哪怕一直没有财产还债,限制措施不会自动失效。不能购买不动产,不能乘坐飞机、高铁一等座,不能住星级酒店,子女不能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不能够高额消费。普通的打工、坐普通火车、正常吃饭看病不受影响。
只要债务没有清偿完毕,失信、限高一般不会主动解除。就算人年纪大了,丧失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只要债务没有履行,记录依旧存在。不会因为年龄增长,债务就自动作废。
但这里要纠正一个流传很广的误区:不是会坐牢坐到死。欠钱属于民事纠纷,绝大多数情况下,无力偿还债务,不会追究刑事责任。单纯没钱还债,不会判刑坐牢。只有出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法定情形,比如私自转移财产、暴力抗拒执行、虚假交易隐匿资产,有能力还却故意拒不还钱,才有可能触犯刑法,面临牢狱处罚。客观贫困无力偿还,不属于犯罪。
第二,债务不会消失,但执行会尊重生存底线。
法院强制执行,不是把人逼到无法生存。执行过程中,会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的必要生活费用。哪怕每个月有打工收入,法院划扣钱款的时候,也会留出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生活费,保障吃饭、看病、基础生活开支。
倘若被执行人年老之后,没有劳动能力,没有工资,只有基础养老金。法院可以依法划扣养老金,但同样必须预留维持基本生活的部分,不会把养老金全部扣走,让人没有活路。
如果终本之后,被执行人一辈子收入微薄,除去基本生活开支,剩余没有多余钱财用于还债,案件就会反复处于终本、等待财产线索的状态。案子不会销掉,债务账目一直挂着,只是暂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物。
第三,被执行人去世之后,债务会发生相应变化,不会无限牵连后代。
这是大众误解最多的地方。很多人以为,父辈欠的债,如果一辈子还不上,就需要子女来全部偿还。实际法律规定并不是父债子还。
失信被执行人离世,债务并不会自动转移给子女。偿还的边界限定在遗产范围之内。子女如果继承了死者的遗产,那么需要在继承遗产的价值范围内,替死者偿还欠款。要是遗产价值十万,欠债五十万,子女最多只需要拿出十万还债,剩余的部分,子女不用自掏腰包承担。
如果子女选择放弃继承所有遗产,那么对于死者遗留下来的债务,子女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这个时候,没有遗产可供执行,这笔债务才会归于消灭。也就是说,只有人死了,又没有留下任何遗产,这笔债才会真正了结。并不是活着熬时间,债务就没了。
第四,长期无财产,不等于可以肆意躺平逃避。
即便当下没有财产,法院也会定期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网络查控。只要后续有工资流水、拆迁补偿、继承得来的房产存款,财产一旦出现,就会立刻被法院冻结处置。有的人当下一无所有,几年之后工作好转、得到补偿款,财产马上就会被执行。
也有部分被执行人耍小聪明,财产全部放在配偶、子女名下。但是法院可以甄别财产来源,如果查实是恶意转移,依旧可以追回对应的财产。靠把钱转移家人名下,假装没钱,这种方式并不能真正躲开债务。
同时,失信记录会影响个人信用。银行贷款、办理信用卡基本无望,部分工作岗位、招投标等都无法参与。会实实在在限制个人发展机会。长期处于失信状态,想要翻身创业、大额投资几乎行不通。
结合现实案例来看,真正一辈子完全没有任何财产收入的人其实很少。大部分终本案件,都是暂时没有财产,后续随着收入变化,很多案件后续会恢复执行完成清偿。真正到离世都无财产可供执行,属于少数情况。
客观无力偿还和恶意逃债,法律处理尺度是区分开的。对于确实遭遇变故、生意失败,生活困顿无力履约的人,法律保留生存空间;但对于明明有能力,刻意隐匿财产钻空子的失信者,各类惩戒手段不会放松。
普通人也可以从中得到两点实用提醒。作为债权人,官司胜诉拿到判决书,不要以为万事大吉。对方没财产,要持续留意对方财产动态,掌握线索及时提交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不要坐等。作为债务人,如果背负债务,不要抱有“躺平熬过去”的幻想,债务不会随时间消失,能协商的可以主动和债权人沟通,申请执行和解,协商分期还款,履行部分义务,争取解除失信限制,给自己留重新生活的机会。
很多人看待失信被执行人,习惯走向两个极端,要么觉得拿他毫无办法,要么觉得会牢底坐穿。看懂法律规则才明白,民事债务讲究实事求是,既要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也要保障普通人基本生存权利,不存在一刀切的结局。
话题讨论:你身边有没有遇到过欠钱拒不偿还的情况?你觉得对待无力还债和故意逃债的人,惩戒尺度应该一样吗?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感兴趣可以点个关注,持续分享接地气的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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