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东莞邹先生一行人自驾四川甘孜理塘途中,驾驶理想车辆开启辅助驾驶功能行驶,车辆在下坡路段向左偏移、越过实线,与对向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经交警判定,此次事故因车辆智能驾驶占道行驶导致,涉事驾驶员承担事故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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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车辆购入一年多,原价38万元,事故后车主质疑理想辅助驾驶功能存在安全隐患,最初提出退车退款诉求,后续协商中调整为索赔5万元,用于赔付车辆事故折损费、保费上涨差额、拖车费、差旅费等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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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邹先生表示,事故发生时自己全程手握方向盘、目视前方,直至碰撞发生才及时制动。事发后,理想方初期仅愿意提供积分补偿,后续上报总部后,同意承担本次事故产生的拖车、差旅等约1.8万元费用,但拒绝车主5万元的索赔诉求。理想工作人员解释,当前市面所有辅助驾驶功能均存在使用局限,官方使用说明已明确,开启该功能后驾驶员仍需全程专注路况、随时接管车辆,本次事故前驾驶员可及时介入规避风险,驾驶员作为第一责任人,车辆方无依据承担额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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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读表示,现行法规下L2级辅助驾驶场景中,驾驶员为核心驾驶主体,需承担事故全责,车主退车退款诉求暂不符合法定条件。但同时法律趋势逐步加重车企自动驾驶相关责任,若车主可举证车辆辅助驾驶系统存在设计、预警缺陷,可依法向车企主张对应损失赔偿,而车辆折旧费一般难以得到法律支持。目前双方仍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协商仍在进行中。
来 源 :潇湘晨报
编辑:昱璇
审核: 若 文
终审:赖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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