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内参丨魏茜倩
原国信证券副总裁吴国舫因涉嫌受贿约7389.78万元,2026年5月被无锡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00万元。该案因“介绍亲友突击入股拟上市公司获利”被认定为共同受贿,而吴国舫在2025年9月一审庭审后撤回认罪认罚、全面翻供,使这一新型腐败的司法定性陷入激烈争议。吴国舫已提起上诉,目前二审尚未开庭。
无锡中院2026年5月作出一审判决,吴国舫在2009年至2024年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家企业在上市、定增等方面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他人受贿共计7389.78万元,其中约3216.44万元未遂。
华光新材一笔是既遂金额最高部分。据一审庭审检方指控,2017年华光新材在主板IPO被否后,吴国舫介绍亲戚蔡某某通过上海一家基金出资1630万元入股,2021年8月限售期满后蔡某某退出,净利约2000万元。
据财新金融我闻报道,据检察机关指控,行贿人金某某为谋求吴国舫在公司转报科创板、审核沟通等事项上的帮助,向吴提供保底收益的投资机会,吴再交由他人出资、共享收益,属于“以投资为名掩盖权钱交易”。吴国舫及辩护人否认保底承诺,称华光新材当时确有融资需求,吴仅介绍投资机会,未从蔡某某处分利。
据财新金融我闻报道,另一笔源头是江苏证监局原局长凌峰2016年术前所写的一封“遗书”,其中提及欠吴国舫亲友倪某某投资款,成为后来案件线索。2011年,凌峰从宜兴上市办主任欧洪林处获得四家pre-IPO公司入股机会,再介绍吴国舫等人参与。吴安排倪某某出资119.4万元,收益1286.81万元约定平分,至案发未实际分配。吴国舫方面辩称系正常投资,无共同受贿合意。
本案最大程序争议在于:吴国舫2025年9月一审开庭时曾认罪认罚,律师作无罪辩护;但据财新金融我闻报道,2026年1月吴撤回认罪认罚,除承认收受康美药业原董事长马兴田100万港元外,对其余指控全部否认,并质疑多笔现金贿赂仅有言词证据、缺少资金流水等客观印证。因翻供,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从13~14年上调至14~15年,罚金亦提高。
吴国舫方面称,当初认罪是为换取三名涉案亲友免于追诉,后得知仍被另案处理,遂翻供。辩护人曾申请法院调取关键还款取款记录、传唤证人出庭,均未获支持。
吴国舫1971年生,湖北人,曾长期在证监会法律部、发行部任职,2017年进入银河证券,2024年转任国信证券副总裁,同年11月被留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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