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某餐厅内,来自福建的女孩小熊称,被4岁男孩“摸了屁股”。
监控画面显示,一名幼童在餐厅跑动过程中,经过女生身边时,因为路窄(过道两边都有人),身体失衡,手部触碰到了女生身上。事后,男童父母向对方作出道歉,并且赔付了相关医药费用,但是女生仍然要求对方要么书面道歉,要么一家三口拍视频道歉。
该事件完整监控↓↓↓
男孩父母称,小熊对男童有勒脖子的动作,并且孩子脖颈处有勒痕。事件发生之后,有关部门先后组织三次调解,仍没能达成和解,当事女子坚持要走诉讼途径。
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告诉 @九派新闻 ,诉讼是女子的权利,但是结果要根据证据判断。4岁男童心智远未成熟,属于无行为能力人,缺乏控制和辨认能力,其从事触碰行为无法评价性骚扰。不具备性意图和性意识,其行为更可能为嬉戏打闹中的意外触碰,难以满足性骚扰的故意要件。
来源 | 潇湘晨报·晨视频、九派新闻
编辑 | 华宝 责编 | 阮固 审核 | 刘永拓
延伸阅读
8月26日,长沙某餐厅内,来自福建的女孩小熊称,被4岁男孩“摸了屁股”。但是,监控画面显示,一名幼童在餐厅跑动过程中,经过女生身边时,因为路窄(过道两边都有人),身体失衡,手部触碰到了女生身上。而且,事后男童父母向对方作出道歉,并且赔付了相关医药费用,但是女生仍然要求对方要么书面道歉,要么一家三口拍视频道歉。男孩父母称,小熊对男童有勒脖子的动作,并且孩子脖颈处有勒痕。
事件发生之后,有关部门先后组织三次调解,仍没能达成和解,当事女子坚持要走诉讼途径,将4岁幼童置于“被告席”上。
成年女性对4岁男童如此上纲上线,引发了舆论的热烈讨论。网友的普遍看法是,4岁的孩子没有性骚扰的故意,甚至缺乏起码的性别意识,而且个子比较矮,是走路不稳时才触碰到了女性身体的,既没有主观故意,也没有造成侵害后果,对方父母也是“仁至义尽”,做了口头道歉,也支付了医药费,但是仍被反复纠缠。
法律给予女性特定的人身权益保护,如设定猥亵、强奸等刑事罪名和相应的治安罚则。而这些违法活动和一般的纠纷、接触又较容易混淆,司法机关要花很大的成本去核实。如果当事人明知道纠纷与性侵害无关,却故意对普通纠纷上纲上线到性侵、性骚扰层面,动辄以此报警、立案,就可能浪费行政资源、司法资源,挤占舆论注意力资源。有时即便监控还原客观经过,当事人依旧不依不饶,反复启动报警、调解、诉讼程序,是把救济权利异化为博弈施压的工具。
纠缠式维权会带来多重损耗。一者,司法、调解资源属于全社会公共资源,基层纠纷处置力量本就紧张。一桩生活中的意外摩擦,反复占用调解、警务、诉讼渠道,无谓的纠缠会挤占公共资源,甚至对公共秩序构成扰乱。比如,前不久,杭州女性王某某将和邻居的口角纠纷,在“小作文”里面添油加醋写成了“遭男邻居猥亵,警察不管”,企图混淆视听,结果因为造谣反而受到了治安拘留处罚。
二者,滥用“反性侵”之名的纠缠,还在消耗社会信任、制造性别对立。当“性骚扰”标签被不加区分地套用在微小纠纷之上,会不断“稀释”类似指控的严肃性、受害人本身的信任度。一些人通过强行贴标签占了舆论的“便宜”,却堵上了后来者维权之路。而且事件还极易被裹挟进性别对立叙事,进一步撕裂公共舆论场。
公共资源容不下无谓纠缠,社会善意经不起肆意透支。类似孩子无意中的磕碰、邻里之间的口角、公共场所难免的接触,既没有造成严重损害,又不是恶意寻衅,一句“对不起”就该了结,而不是利用“小作文”、小视频反复消耗社会资源、消磨公众正义感。
网友评论截图
个别当事人三不罢四不休,扛着各种光鲜的旗号反复纠缠,又是报警,又是扬言起诉,闹得沸沸扬扬,攫取流量关注,严重浪费行政资源、司法资源以及舆论资源,已经成为当下一种突出的负面社会现象。这值得高度警惕,也需要拿出必要的治理措施,职能部门不能一味迁就妥协。“纠缠式维权”该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