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刘孝斌

据潇湘晨报报道,来自福建的女孩小熊(化名)称,8月26日,自己在长沙某餐厅内被4岁男孩摸了屁股,男孩父母表示孩子只是跑步过程中不慎触碰,并非故意。连日来,该事件引发网络热议,相关话题成为各平台热搜。

视频截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视频截图

现场监控视频显示,8月26日下午1时许,一名男童在餐厅内奔跑,在路过服务台穿过人流时,该男童手部碰到一名女子臀部。女子转身追到门口,拉住男童,并问是谁家小孩,男童当场哭泣。不久,小孩的家长赶到。在沟通中,女子向男童家长说明情况,告知对方小孩摸到自己臀部,男童家长并不认同,称“4岁小孩不可能干这样的事情”,认为只是孩子奔跑时不慎意外触碰,并非故意行为。

据潇湘晨报报道,事后小熊提出两点诉求,一是希望男童父母当面道歉,或是录制3人在场的道歉视频;二是要求对方承诺好好管教孩子。但男童父母给出了回应:可以接受小熊的诉求,但前提条件是,小熊要为男孩身上出现的损伤向他们道歉。小熊并不认可这个前置条件。她认为,男孩受伤并非自己主观故意造成,拒绝向男孩道歉。也因为这一分歧,男童父母也拒绝向她作出道歉。事发后,有关部门介入并调解3次,双方仍未达成和解。目前当事女子准备走诉讼流程。

9月8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查看小熊的社交视频账号,现存有8条视频,其中两条是对此次长沙事件的回应。其中一条称,在长沙的事情已经在走诉讼程序。极目新闻记者给小熊的社交视频账号私信留言,一直未获得回复。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有网友质疑,当事女子小熊维权过度、蹭流量。

据封面新闻消息,涉事女子小熊曾回应,她曾3次前往派出所调解,2次因呼吸性碱中毒被送医抢救,出现失眠、焦虑等症状,要求男童父母索赔精神损失费。她回应“蹭流量”的质疑称:“我就是干自媒体的,当然希望流量,但不会被流量裹挟颠倒黑白。”

对于“女子称在餐厅被4岁男童摸臀”一事,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资深刑事律师付成晨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事件发生后,小熊发视频、报警等行为都是其合法权益,但从目前网上发布的视频监控看,4岁男童疑似并无主观故意去触摸女子的臀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4岁男童不具备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主体资格,即使男童的行为造成了损害,法律后果也由其监护人承担。

男童家长称,女子小熊应为男童身上出现的损伤负责。对此,付成晨律师表示,这需要根据该女子制止男童行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来判断。如果男童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侵害,女子为制止而采取的必要措施,如拉住男童导致其轻微受伤,属于合理的自助或防卫行为,通常不承担责任;如果女子的制止方式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如用力过猛导致严重伤害,则可能构成过失侵权,需要对男童的损伤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付成晨表示,对于4岁男童,即便推定其不具有性意图,但这不意味着“没有过错”。在法律上,行为分“故意”和“过失”。即使男童是无意触碰,只要客观上发生了侵害事实,监护人依然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如果女子明知或应当知道对方只是无意的孩童,那么她采取手段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就不存在了。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