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星宇股份因对107名入职仅一个多月的应届生实施二选一式劝退,引发舆论广泛关注。常州市人社局通报认定企业协商方法简单生硬,缺乏充分有效沟通。
9月7日,星宇股份发布内部处罚决定,对总经理周晓萍扣薪12个月,对人力资源总监俞志明给予免职处理。
然而,这份看似严肃的问责决定,很快被舆论发现了一个致命的问题,被免职的俞志明早在2025年4月就已经卸任公司董事,而人力资源总监这个岗位在公司的公开信息中从未出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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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宇股份2025年年报显示,俞志明61岁,此前担任公司董事,但年报发布时已因换届离任,年报中并未披露其担任人力资源总监等其他职务。企查查信息也佐证俞志明在2025年4月卸任公司董事一职。
有记者进一步查阅公司2022年至2025年年报发现,俞志明的简历仅包括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等职务,从未出现人力资源总监的任职经历。公司内部管理序列和员工也证实,体系内并无总监这一层级。
也就是说星宇股份在处罚决定中声称要免职的这个人,既不在公司高管序列,也不担任所谓的人力资源总监职务。
一个已经离任的人,一个从未设立的岗位,一份免职决定。这三者放在一起很难不让人质疑,这是不是一场找已离任者背锅的公关表演。
更值得关注的是,这份内部处罚决定发布后,已经被星宇股份从办公软件中撤回。记者就此事致电星宇股份,截至发稿均未接通。公司此前仅通过投资者关系部门模糊回应称人力资源总监级别比部长高,但无法提供公开记录予以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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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星宇股份的这份处罚决定已经被撤回,公司尚未就人力资源总监岗位和俞志明任职情况作出清晰回应。
但无论最终结果如何,这起事件已经给所有上市公司和企业管理者上了一课,问责不能玩虚的,信息公开不能打折扣,劳动者权益不能被漠视。
真正的企业责任,不是出了问题之后找替身、玩公关,而是在决策之前就依法依规、在出了问题之后坦诚面对、在整改之后真正改进。只有这样,企业才能走得稳、走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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